審判工作贏民心 當事人送錦旗表謝意

審判工作贏民心 當事人送錦旗表謝意

2018年1月30日上午,來賓市中院大廳門外寒鳳凜冽,門內卻是暖心的一幕:三位當事人用凍紅的雙手將一面“除暴安良,弘揚正氣”的錦旗鄭重的遞到來賓市中院刑一庭韋文雷法官手中,並激動的說道:“我們無論如何都要來這一趟,要感謝來賓市中院,感謝法官的公正審判!”

2005年,蒙某、劉某、盧某等四人在來賓市鳳凰鎮合夥經營一家飯店,四人和氣做事,生意蒸蒸日上。不料想2005年3月的一天,幾名號稱自己是黑社會的本地男子進店點菜後長時間霸佔餐桌不走,並且連續幾天都採取同樣的做法,讓原本來吃飯的客人打道回府,不敢再來光顧。這幾名男子多日後變本加厲,公然在店中調戲一名女服務員而後被店主劉某、盧某制止。怒火中燒的幾名男子對劉某、盧某大打出手、打砸店鋪,並藉機索要3600元。為息事寧人,劉某等人被迫支付其3600元,辛苦經營的飯店也因為長期被騷擾而不得不關門歇業。

2012年,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受理了此案,並查明2005年以來,以被告人謝尚店為首,謝宗槍、樊居為骨幹,多人參與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黑社會組織在謝尚店的領導下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先後在來賓市興賓區鳳凰鎮一帶實施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綁架、非法持有槍支等犯罪活動。

該組織在興賓區鳳凰等一帶有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群眾,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降低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害人蒙某、劉某、盧某等四人被敲詐勒索案僅為該組織作案的其中一起。

2012年12月28日,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謝尚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敲詐勒索罪,犯非法拘禁罪等十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000元。其領導的黑社會組織成員十九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的刑期,其涉案的非法所得也被悉數退賠。該案件下判後大快人心,當地群眾無不拍手叫好。2018年,該案涉案款3600元得以退賠到被害人蒙某、劉某、盧某手中,三人專程趕來法庭向法官贈送錦旗以表達對法院公正審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錦旗雖輕,卻承載著群眾對法官工作的認可。新的一年裡,司法工作正揚帆起航,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全體幹警將以“讓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工作出發點,繼續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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