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83)这个小偷有点怪 偷吃偷喝要判刑

2018/8/22(383)这个小偷有点怪 偷吃偷喝要判刑

偷猪耳朵、白酒、香烟……遇上这样的小偷,想想他应该是饿了、累了,然而在石首还真有这样奇怪的小偷。2018年5月23日14时许,石首市公安局高陵水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没料到,这一问问出了王某某近来多次实施盗窃的事实。近日,王某某被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8/8/22(383)这个小偷有点怪 偷吃偷喝要判刑

经查:王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四次被判处刑罚,最近一次有期徒刑刑罚在2018年1月执行完毕后,其又在2018年5月窜至石首市和公安县等地,在餐馆、超市内以用餐、购物为名“顺手牵羊”,共实施盗窃5起,共窃得现金95元、卤制猪耳朵2只、白酒7瓶、黄鹤楼香烟10包等财物,经石首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400元,涉案总金额2495元。

检察官说法

2018/8/22(383)这个小偷有点怪 偷吃偷喝要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本案中,王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虽然每次盗得的物品零零碎碎,金额都不大,但是司法解释规定,多次盗窃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不仅如此,王某某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一年即重新犯罪,还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切莫以为随手拿别人一瓶酒、一包烟,甚至一碟卤菜,小偷小摸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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