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各路大咖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抒己见。
未检检察官不仅是横刀立马、杀伐决断、惩治犯罪分子打击邪恶势力的“战神”,也是保护弱小儿童的循循善诱、悲天悯人的“恩师”和“慈母”。作为公益人,我希望可以和检察院、法院、民政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陈舒(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慈善组织监管委员会副主任)
建议未成年人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由人民检察院主导,多部门联动,建立一个权责清单,明确每个部门的未保职责,将职责落到实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刘梅(广州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国家监护人领域研究十分有必要,未检工作未来会更好,建议深挖未检业务作为检察机关的新亮点。性侵犯罪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很有必要,并且推行性侵犯罪前科强制告知制度,预防性侵犯罪发生。
——徐松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教授)
未成年人保护综治工程,单凭政法机关远远不够。涉及工作机制创新,政法委同样会努力推动。
——刘强(广州市委政法委法治监督室主任)
少年审判、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是同根同源,少年司法是系统工程,需民政、团委等多力量参与。检法合作还有更多空间,如少年家事审判、广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未成年人减刑、假释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等工作,均可探索合作。
——陈海仪(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
以赛代训,我看到了广州未检人在司法实践中的思考、成绩和决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位选手都是第一名!
——王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
在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应更有特色,打造检察官形象,多宣传;多使用取保候审,成年后建议也要分押。
——岳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
未检工作60%精力花在案外矫治,未检检察官有情怀、有温度、不容易!建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可以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多用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团队,加大宣传力度,在工作过程中用爱心、耐心和恒心感化教育孩子。
——李启新(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建议律师、检察官探索合作新模式: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互相携手合作,“一站式”机制中的法援队伍我们已具备,可以配合被害人救助等工作。
——王志军(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法律援助处不仅有一支300多人的专门未成年人法援队伍,可以与未检工作结合,而且还有个基金会,可以帮助实现未成年被害人法援全覆盖。
——陈志宏(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建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少捕慎诉的落实力度,增加取保候审的适用率。
——林淑菁(广州市人大代表)
希望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多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进行宣传互动。
——刘惠萍(广州市政协委员)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可与教育局联动,指导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活动,对德育老师开展培训。
——谭遇芳(广州市人大代表)
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应保留,还应建立特色绩效考核机制。检察机关多与学校合作,注意力放在普通学校,如务工子弟民办学校,同时增加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数量。
——徐永海(广州市人大代表)
建议全广州市建立性侵犯罪人员信息库,限制有性侵前科的人员进入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如对家长等监护人及老师、职工进行法治教育。
——黄雪萍(广州市人大代表)
未检队伍特别有爱心,他们把当事未成年人当作自己的孩子,把未检工作当作事业去做,处处体现着大爱情怀。同时,我建议未检工作应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预防体系建设。
——胡俊崎(新穗学校书记兼副校长)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对公众事件重视。建议建立性侵犯罪人员信息库。
——肖燕(广州市人大代表)
通过以赛促训,在检察系统内深入推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精神,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杨伟文(广州市政协委员)
建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系统内多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研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范韶彬(广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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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韩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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