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部分学校老师指定保险公司售卖学平险 教育局:对涉事老师通报

8月26日开学,定边部分家长反映称,学校指定购买某公司保险,感到不公平。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教育部明确要求,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然而,定边县部分学校却在校园内允许某保险公司摆摊设点,销售学平险,此外,有的学校老师甚至在微信群发出通知:学校只接受某公司的保险。

8月28日上午,定边县教育局回复称,涉事学校班主任工作失误,要求对该老师工作方式不当做出检讨,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其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反映:学平险指定公司进校园摆摊售卖

8月26日,是定边县全县中小学学校报名的日子,代理销售保险的刘先生(化名)早早的起床,去学校门口摆摊销售学平险,来到定边苏州新区希望小学门口50米处正准备摆摊。

“校警就过来说不允许摆摊,说学校已经有保险公司入住了,我进到学校后院发现某保险公司已经摆摊开始销售了,我当时也要进去拒绝了,说上面安排了,只能让某保险公司的收,其他保险公司的保单学校不认。”刘先生气愤的说,他们被迫换学校摆摊,先后去了定边三中、定边二中、定边第三小学、希望小学、定边二幼等,都被告知“上面“和学校有规定,只能收某保险公司的。

刘先生说,他当时不相信。随后就联系了好几家幼儿园,得知都是今年上面有规定,只能收某保险公司的保单。

刘先生质疑,学校和老师口中的“上面”指示让代收某保险公司的学平险一事,涉嫌违规,而且给很多之前就买过其他公司学平险的家长造成不便;指定某保险公司学平险,否决其他公司的学平险,扰乱行业秩序,给行业发展和其他保险公司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相关人员不惜违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华商报记者查阅发现,早在2015年6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各地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定边县教育局:对涉事班主任通报批评

8月28日上午,定边县教育局回复称,接到反映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涉及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同时派工作组深入学校调查了解:经过学校自查、工作组调查走访,做如下说明: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秋季开学校长会议要求:“严禁学校代办学生意外保险”未向学生推荐购买某家保险公司意外保险。二、定边一小四年级六班班主任杨某在班级微信群通知家长代表代收学生意外保险属班主任工作失误,未完全领会会议精神。三、苏州新区希望小学在校园内设置各保险公司代售点缘因校门口交通拥堵各保险公司又在大门口设点,为了确保家长安全购买保险,默许各保险公司进入校园向学生售卖保险。

定边县教育局称,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局再次向全县各学校发出通知:严禁学校代办学生意外保险,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意定边一小对四年级六班班主任杨威的处理决定:对杨威老师工作方式不当做出检讨,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其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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