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交警的突然襲擊!幾條無名小道讓長沙司機屢屢吃「啞巴虧」

無名街道沒劃停車位,車主停路邊未堵塞交通,被罰;有停車牌沒停車位,停路邊,還是被罰。最近,長沙市民楊先生和張女士都收到違停罰單,但兩人心中都有不服。

隨著城市擴建,很多小區旁開闢了一些無名道路,一些私家車主也就習慣把車停在這些地方。這些看似“無人監管”的道路,是否能隨意停車?長沙交警給予了這樣的解答。

小心交警的突然襲擊!幾條無名小道讓長沙司機屢屢吃“啞巴虧”

【市民反映】

無名街道停車,突被貼罰單

“被罰款的路段一直是由小區物業管轄,交警貼罰單是不是涉嫌越權?”8月26日,家住長沙縣中南汽車世界R區的楊先生,因一張交警開具的違停罰單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打來諮詢電話。

據楊先生介紹,他所住的小區之前設有露天停車場,後因小區物業將停車場變為了菜市場,所以他和很多業主一樣,只能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的無名路上。“7月25日,我突然接到一張罰單。上面寫‘該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定……決定予以100元罰款……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長沙縣公安局申請行政複議。’”

楊先生透露,該路段沒有街名,也無街牌,更沒有設立禁停標誌,只劃有單黃線。但“我靠邊停車又沒堵塞交通,憑什麼罰我錢?”而且他發現,同路段長期停放的“殭屍車”卻躲過了交警的處罰。

楊先生帶著疑惑,向當地交警大隊法制科諮詢,得到的回覆是:被罰的路段此前一直由交警管轄,但少有巡查。被罰的當天正值城管與交警聯合執法,所以才給楊先生的車子開據罰單。因不服被罰,8月20日楊先生向縣公安局提交了一紙行政複議申請受理通知書。“就是要弄明白,為什麼自己要被罰!”楊先生向今日女報/鳳網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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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車牌沒劃停車位,停車也被罰

與楊先生有著相似遭遇的還有市民張女士。

8月27日,家住長沙市嶽麓區望興嘉年華小區的張茗告訴記者稱,其小區附近的路段立著停車牌,但路面上沒劃停車位。由此,不少業主都將車停在這裡,可都被貼了罰單。而她也是其中一員。

“當時,我將車子停在小區巷道與麓景路交匯扣處,看到路邊有個藍色寫著‘P’的停車牌。”張茗說,誰想第二天她就被貼了罰單。

之後,張茗從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嶽麓區大隊瞭解到,若是出現停車牌和停車位相矛盾的情況,應當以路面停車位的劃線設置為準。幾天後,停車牌就被撤除了。張銘覺得卻吃了個“啞巴虧”,就禁想問:“這種處罰是否能申請複議取消?”

小心交警的突然襲擊!幾條無名小道讓長沙司機屢屢吃“啞巴虧”

【交警解析】

無名路上是否能隨意停車,什麼樣的停車點又屬違規?8月27日,長沙市交警支隊處罰教育科副科長肖強就如何避免在違法路面停車涉及的諸多問題,一一給予解答。

有交通信號指示,才能路面停放

“只有在交通信號指示的情況下,車輛才能在路面停放。”肖強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湖南省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佔道停車只有在施劃有停車泊位的地方,車頭朝行駛方向,才能在路面停放。“正常情況下,停車泊位由交警部門施劃,並配備有停車場指示標誌。”同時,機動車在路面停車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即停車泊位、停車場指示標誌及順向停放,三者缺一不可,否則為不按規定停放車輛。”

肖強提醒,像個別商家在道路兩側“自制”的停車位,是非法的,停車者不管有沒有向商家交停車費,都是違法停車行為,要受到處罰。

臨時停車,司機不能離車且即停即走

肖強表示,臨時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且要即停即走。同時,還要遵守“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要立即駛離”的規定。

禁停路段停車罰100元扣3分

肖強透露,違反規定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100元罰款;禁停路段嚴格管理,在禁停路段違反規定停放的,以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給予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文、圖: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陳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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