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鐵檢院舉辦「我與生態保護」法律沙龍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5.18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參加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時強調,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5.21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最高檢黨組會議上強調,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助推生態文明建設、解決生態環境問題。

上海鐵檢院自2016年9月26日起,集中管轄上海市破壞環境資源保護一審刑事案件即將兩週年,充分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思想融入到司法辦案中,在打擊犯罪的同時注重生態修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院以此為契機,於2018年7月20日開展“我與生態保護”法律沙龍活動;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何萍、上海市水環境和自然生態保護處副處長鄭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監處李平應邀參加,與刑事檢察二部的幹警們深入交流了“關於汙染環境案件的證據採集及審查”等議題,為幹警們提出的理論實務問題答疑解惑。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華東政法大學何萍教授認為:汙染環境罪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從罪名設置和法條內容規定可以發現,過去是從“人類中心主義”角度出發的,是一種結果犯,是過失犯罪,客體上侵犯的是人類的法益。修改為汙染環境罪,是從“生態中心主義”的角度出發,更多強調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是一種行為犯,只要實施了這樣的行為,主觀上傾向於認定為故意。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偵監處李平檢察官認為:在此類案件中,執法機關對於經營者往往嚴厲打擊的,而對於其他附屬從業人員,要結合其所起的作用、從事職業的長短等綜合認定是否為直接責任人員。此外,在汙染環境罪此類單位犯罪中,能從“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經過單位決策機構決議通過的”來認定單位意志的體現是極其少數的。執法機構在認定是否體現單位意志時,應注重收集單位以下證據:是否有環保審批手續、是否有完備的環保設施、相關環保費用的投入程度等。在收集上述證據後,綜合認定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否體現單位意志,單位是否構成單位犯罪。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環保局水環境和自然生態保護處副處長鄭愷認為:作為一個環保工作者對於重金屬排放的行為,更加傾向於認定為單位犯罪。雖然單位在實施上述行為時,一般不會留下書面證據,但是我們可以根據單位對環保設施的配備情況、對環保費用的投入程度以及投入的設施和費用是否滿足單位的環保要求等方面來綜合判斷是否構成單位犯罪。該類案件追究單位的責任,可能比僅僅追究自然人的責任,更能實現預防與刑罰的效果。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俞蕾出席活動並感謝嘉賓就法律適用問題為幹警答疑解惑;希望一線辦案幹警能以法律沙龍為學習平臺,提升專業化辦案能力,在“長江大保護”、上海生態環境建設中貢獻檢察力量。

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上海铁检院举办“我与生态保护”法律沙龙

撰文|郎振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