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資訊」全體黨員:黨紀處分增加「18條新底線」,一旦觸犯後果嚴重!

「普法资讯」全体党员:党纪处分增加“18条新底线”,一旦触犯后果严重!

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版黨紀處分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時隔近三年後,中共中央再向全黨劃出新的紀律“底線”。條例中新增或修訂了諸多紀律“高壓線”,情節嚴重者將被開除黨籍。8900多萬黨員要注意,這些“高壓線”千萬不能碰!

01. 重大原則問題不同中央保持一致

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02. 詆譭汙衊英雄模範、歪曲黨的歷史

根據條例,通過網絡、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書籍等,或者利用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人民軍隊歷史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03. 拉幫結派導致本單位政治生態惡化

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惡化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04. 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

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揹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05.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欺上瞞下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06. 製造傳播政治謠言

製造、散佈、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製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07. 干擾巡視或不落實整改要求

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08. 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

對信仰宗教的黨員,應當加強思想教育,經黨組織幫助教育仍沒有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09. 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願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願、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幹部等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行為,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0. 扶貧脫貧中優親厚友

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扶貧脫貧、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1. 利用黑惡勢力欺壓群眾,或充當“保護傘”

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2. 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使群眾利益受損

盲目舉債、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13. 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不見諸行動

條例規定,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等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4. 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

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這其中就包括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的;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藉機旅遊的等等。

15. 收受可能影響公務執行的有價證券、股權等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6. 借用管理或服務對象車房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17. 利用審批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

條例明確,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經商辦企業的;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的,等等。

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併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託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18. 利用職權幫親屬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謀利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延伸閱讀:新華社記者朱基釵、烏夢達、梁建強、王成

黨紀處分條例新增“負面清單”

給黨員幹部劃出哪些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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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山頭主義

【負面清單】“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揹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

【案例】甘肅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是已落馬的甘肅原副省長虞海燕的“心腹”。在虞海燕擔任蘭州市委書記期間,金晉哲竟要求其分管的年輕幹部學習虞海燕和自己的講話,寫出學習心得彙報,甚至還編印成冊,並按每個人的忠誠度予以不同程度的使用提拔。

【點評】山頭主義,拉幫結派是表象,利益交換是目的,危害黨的團結統一是本質,把黨內同志關係搞成人身依附關係。新條例明確嚴懲山頭主義,是為了正本清源,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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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兩面人

【負面清單】“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

【案例】黨的十九大閉幕不到一個月,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成為十九大後落馬首虎。此後公佈的通報用詞嚴厲: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面人”。

【點評】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說一套、做一套,臺上一套、臺下一套……黨的十九大報告鮮明提出“堅決反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嚴查兩面人,就是要及時把這些黨內的害群之馬辨別出來、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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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干擾巡視

【負面清單】“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案例】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抗組織審查”;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對中央巡視組進行干擾,中央巡視組不僅要提防被監聽,還要想方設法確保舉報人安全。

【點評】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利劍出鞘,一些腐敗分子千方百計干擾巡視,妄想矇混過關。新條例增寫對干擾巡視的處分規定,讓巡視利劍更加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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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拉票賄選

【負面清單】“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案例】2016年9月,發生在遼寧省的拉票賄選案受到嚴肅查處並被公之於眾。全省45名全國人大代表參與賄選,近千名“政商精英”牽涉其中。

【點評】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先後查處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遼寧拉票賄選案等一系列大案,體現了猛藥去痾、重典治亂的決心意志。新條例對拉票賄選從重加重處分,正是這種決心意志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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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

【負面清單】“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併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過購買信託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的”

【案例】不久前,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一審開庭。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5年,陳樹隆作為相關股票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上述股票,累計成交金額共計人民幣1.21257411億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3746627億元。

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也被起訴指控:作為相關股票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股票,情節特別嚴重。

【點評】一些領導幹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在利益誘惑面前喪失原則,搞監守自盜,專業性、行業性腐敗往往手法隱蔽。將股票內幕交易納入處分條例,緊盯金融腐敗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釋放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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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違規攬儲

【負面清單】“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

【案例】福建龍巖市委原書記黃曉炎調任龍巖後,其妻子供職的廈門市一家商業銀行很快在龍巖設立了分支機構,其妻是籌建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之一。短時間內,這家銀行在龍巖吸納存儲五六億元,一年存款達數十億元,其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款存儲佔了絕大多數。

【點評】一些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相關負責人把單位經費、項目資金存到指定銀行,銀行則“投桃報李”,或給予高額回扣,或為其親屬安排職位、發放高薪,形成利益輸送灰色鏈條,成為備受關注的隱形腐敗。破除“潛規則”,必須立下“明規矩”。將違規攬儲納入“負面清單”,意在最大限度地擠壓相關經濟領域的權力尋租空間。

【關鍵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負面清單】在扶貧領域有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吃拿卡要等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案例】陝西省原副省長馮新柱“對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今年上半年,浙江共通報了80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典型案例,同比增長81.8%;河南共通報這一類型案例65起,同比增長47.7%;青海立案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171件,同比增長200%。

【點評】“老虎”露頭就要打,“蒼蠅”亂飛也要拍。一些黨員幹部,對扶貧惠農資金物資吃拿卡要、截流私分、優親厚友,破壞黨群關係,嚴重影響脫貧攻堅大計,必須加強監管從嚴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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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護傘

【負面清單】“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

【案例】今年4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潔雲路分局原局長成健接受審查調查,打響了該省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第一槍”。據查,2012年11月至2018年2月,成健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社會人員所送賄賂,為其經營的多家涉黃賭毒場所提供保護。

【點評】掃黑除惡既要抓涉黑組織,也要打掉後面的“保護傘”。只有保持高壓態勢,做到除惡務盡,才能換得朗朗乾坤,不斷增強群眾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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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負面清單】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

【案例】 參加省管幹部輪訓班,5天學習時間有2天私自安排他人頂替上課;應參加的廳務會議和其他專題會議共109次,以各種藉口缺席63次……海南省林業廳原副廳長王春東,因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被公開通報。

【點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不同階段的具體表現不同,但根子上都是違背黨的性質宗旨。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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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家風

【負面清單】“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案例】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之子,全國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的妻子,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之子,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之子……一個個腐敗領域的“夫妻檔”“父子兵”“全家腐”,透視出家風的重要性。蘇榮在懺悔錄中寫道:“我家成了‘權錢交易所’,我就是‘所長’,老婆是‘收款員’。”

【點評】家風連著黨風民風。新條例的明確規定向黨員幹部發出警示,應廉潔修身,廉潔齊家,防止“枕邊風”、膝下兒女成為貪腐導火索,防止被身邊人“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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