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看似不起眼的“火柴”盒子,
只要把銀行卡放在卡槽裡刷一下,
就能複製這張卡,
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得到卡里的錢!
近日,武進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件。
男子孫某本是一名85後攝影師,靠著自己的攝影技術和經營頭腦在常州開了一家攝影公司。靠著自己努力,孫某在常州買了一套130多平米的婚房,娶了一個賢惠的妻子。
原本孫某的日子過得有滋有味,然而2015年9月的某一天他加入了一個金融QQ群,結識了一個名叫“毛哥”的網友。從此,孫某的生活悄然發生變化,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淵。
毛哥告訴孫某,自己有一種機器,只要把銀行卡放在上面刷一下就能複製卡里的信息,再通過機器做出一樣的卡就能輕鬆套現。孫某經不起誘惑,在毛哥三番五次的推銷之下,終於花2500元購買了一套復刻設備——一個毫不起眼的“火柴盒子”。到手後,孫某拿自己的卡操作了一番,果然好用!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
孫某利用自己的攝影公司,
先後複製了3名客人的信用卡信息,
並偷偷記下密碼,
就這樣完全掌握了客人的信用卡信息。
得到卡信息後,
再通過毛哥製作一樣的卡片。
試了幾次,都沒有失手,孫某索性關掉了攝影公司,購買了一套制卡設備,專心做起信用卡pos機套現生意。 通過QQ群打廣告等方式,孫某吸引了不少人前來套現,孫某便趁機復刻這些人的銀行卡信息。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孫某用這種方式制卡再套現、取現,非法獲得人民幣10萬餘元。後因受害人報警,警方查到了孫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和偽造金融票證罪,並且應當兩罪並罰。鑑於孫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信用卡詐騙事實,並主動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偽造信用卡事實,分別屬於坦白和自首,案發後又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故對孫某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孫某犯信用卡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5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犯偽造金融票證罪,
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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