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高仿”LV是在给法律注水

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一个”,引发网友关注。(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高仿”LV不同于低端的假冒伪劣,人们也不否认它有一定的商品使用价值,但它必然是侵犯著作权人的非法产品,无论是从维护市场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法院拍卖“高仿”都与法律法规相悖。不仅如此,人们还会通过法院拍卖“高仿”LV,从而对“高仿”产品的合法性产生困惑,由此给社会价值观带来的误导更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法院在拍卖“高仿”LV前已经给出明确标注,拍卖的出发点也是为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将多项行政法规置之一边和违背法律宗旨,法院不能为拍卖一个“高仿”LV包而放弃对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性的坚守,更不能给法律注水。笔者认为,做为司法拍卖的每一件商品,首先应当确保商品本身的合法性,无论其具有多高的商品价值,都不能逾越合法性这个底线,否则,既是对原创知识产权的极不尊重,又是对假冒伪劣商品的一种纵容,更会削弱和有损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力度与法律形象。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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