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2018年度廣東省科技與金融結合項目正式啓動申報啦!

项目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正式启动申报啦!

2018年度科技與金融結合項目正式啟動申報啦!不好意思,讓親久等了!下面就跟小編來了解一下,本次申報的一些相關信息。

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

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25日17時

各級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

2018年10月8日17時

書面申報材料送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截止時間:

2018年10月15日17時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政編碼:510033)

聯繫人及電話

規劃財務處:

劉卿戎、田何志

020-83163620、83163621

業務受理及技術諮詢:

020-83163338、83163469

项目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项目正式启动申报啦!

當然,小編怎麼會只是告訴大家申報的消息這麼簡單呢?我可是有做好功課的呀!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小編為大家準備的“2018年度科技與金融結合項目”申報指南吧!

申報指南

溫馨提示:

項目指南以省科技廳官網和陽光政務平臺公佈為準

專題一

科技天使投資風險補助(專題編號:0801)

申報對象

廣東省內註冊成立的創業投資企業。

專題內容及支持方式、強度

對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以下簡稱財稅〔2018〕55號文)所列條件的廣東省內註冊的創業投資企業,結合省財政資金年度預算安排,分以下不同檔次,按照因素分配法給予一次性後補助。

1

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足2年(24個月)的,財政後補助金額不超過創業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的10%;

2

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滿2年(24個月)不足4年(48個月)的,財政後補助金額不超過創業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的6%;

3

被投資企業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滿4年(48個月)不足5年(60個月)的,財政後補助金額不超過創業投資企業實際投資額的4%。

本專題中的“實際投資額”不含政府引導基金等財政資金出資部分。

2018年度後補助的創業投資企業不超過50家,每家創業投資企業獲得的後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後補助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創業投資企業不予受理申報。

申報條件

1

被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廣東省內註冊的企業;

(2)符合財稅〔2018〕55號文所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

2

創業投資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廣東省註冊成立、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企業或合夥創投企業,且不屬於被投資企業的發起人,截至申報期未清盤退出;

(2)符合財稅〔2018〕55號文所列的創業投資企業條件。

專題二

普惠性科技信貸風險補償(專題編號:0802)

申報對象

省內法人銀行總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省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均不含法人銀行)一級分行。

專題內容及支持方式、強度

根據申報對象2017年度省內普惠性科技信貸(定義詳見本項目申報指南的原文)的實際投放金額,結合因素分配法予以風險補償:

1

單家銀行實際投放金額2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金額的風險補償;

2

單家銀行實際投放金額10億元(含)以上20億元(不含)以下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金額的風險補償;

3

單家銀行實際投放金額1億元(含)以上10億元(不含)以下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金額的風險補償;

4

單家銀行實際投放金額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不含)以下的,給予不超過5萬元金額的風險補償。

風險補償具體金額結合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組織開展的科技信貸政策導向年度評估結果作區間內調整。

本專題由省科技廳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另行發佈申報通知。

申報條件

普惠性科技信貸風險補償申報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本專題所指的普惠性科技信貸貸款業務必須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內發生的業務,日期以貸款發放日為準。

2

單戶授信不超過500萬元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

3

普惠性科技信貸服務對象為廣東省內註冊的企業法人,符合國家有關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的非上市公司,在廣東省內註冊或成立時間超過12個月,職工人數在500人以下,年營業收入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進入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2)獲得“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廣東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廣東省創新型試點企業”或“廣東省創新型企業”認定資格(或入庫)的企業;

(3)科技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省或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

(4)獲得“廣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廣東省知識產權示範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取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

(5)擁有1項(含)以上且截至項目申報期仍有效的發明專利授權或2項(含)以上且截至項目申報期仍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或2項(含)以上軟件著作權的企業。

專題三

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及團隊創新創業補貼(專題編號:0803)

專題內容

對2017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臺賽優勝企業和團隊(須落戶廣東省內)予以創新創業補貼。

支持方式、強度

1

對獲得2017年第六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臺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勝獎的參賽企業,以後補助方式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創新創業補貼。

2

對獲得2017年第六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臺大賽團隊組和學生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勝獎的,以後補助方式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的創新創業補貼。

相關要求

1

參賽企業和團隊需在2018年7月30日前落戶廣東省內。

同時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東賽區和港澳臺賽企業組、團隊組、學生組比賽獎的只享受其中一次補助。

2

參賽企業和團隊無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另行註冊、申報,由所在地市科技部門核實併發放補貼,2017年創新創業大賽港澳臺賽組織單位予以配合。

參賽企業和團隊須於2018年8月30日前向所在地市科技部門提供註冊成立企業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股權結構、股東信息等有關資料。

未如期註冊或落戶廣東並提交相關資料的不予發放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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