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开始申报啦!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开始申报啦!

2018—2019年度

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开始申报啦!

申报单位

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申报内容及经费支持

(一) 国际科技创新平台。

1.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每项100万元

2.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项100万元

(二) 重点国别及“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每项最高100万元

(三) 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

1.发展中国家科研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每项50万元

2.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3个月3.6万元、6个月6万元、12个月12万元

3.青年科研人员赴海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3个月3.6万元、6个月6万元、12个月12万元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

2018年8月23日~9月21日17:00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9日17:00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专题0506项目除外)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8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地址

专题0506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签字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一份)在项目确定立项时随纸质版合同书一并提交。

其他专题须按照指南要求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一份)按申报时间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方式

  1. 交流合作处(专项业务咨询):

    许哲、万卉芊,020-83163861、83163867、83163303

  2. 业务受理及技术咨询:

    020-83163338、83163469

  3. 规划财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

    刘卿戎、池源,020-83163620、831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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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内容

(一)国际科技创新平台

1.设立海外研发机构

(专题编号:0504)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以独资新建、合资合作及其他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

欢迎已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

省科技厅将协同我驻外使领馆、我省驻外办事机构、与我省有合作关系的外方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为入库的海外研发机构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合作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指标的入库海外研发机构进行择优资助。

鼓励海外研发机构承担或参与双(多)边政府科技合作协定(协议)框架项目,促进所在国家(地区)的就业和科技发展。

资助方式: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海外研发机构予以入库

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已入库运行良好且绩效突出的机构予以资助,每项100万元。

2.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专题编号:0505)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在广东省内建成的、面向创新型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类型)。

欢迎已设立国际科技基地的省内创新主体申报入库

省科技厅将为入库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提供政策指导、渠道拓展、对接合作等服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考核指标的入库基地进行择优资助。

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2014年及以后已获得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专题资助的除外)。

资助方式: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予以入库

根据专家评估和审核结果,对已入库运行良好且绩效突出的基地予以资助,每项100万元。

(二)重点国别及“一带一路”

科技合作项目(专题编号:0506)

支持内容:

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重点国别开展联合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合作。

重点支持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合作、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具有明确商业化前景和良好社会效益的合作项目。

优先支持已与广东省签署的双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的项目。

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美国

广东友好省州(马萨诸塞州、夏威夷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科技合作项目。马萨诸塞州支持领域为节能环保、信息通信、生物医药;夏威夷州支持领域为海洋科学、热带农业;密歇根州支持领域为智能交通、先进制造;加利福尼亚州支持领域为现代农业、信息通信。美方合作单位须是注册地属于以上友好省州的相关机构。

加拿大

广东省与艾伯塔省科技项目联合资助计划。支持领域为储能技术、清洁能源(环境技术,绿色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物联网,高端数据分析)。鼓励产学研合作,多方联合申报,广东省与艾伯塔省各方至少有1家本地企业参与。加方合作单位需同时向加拿大艾伯塔省创新局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加拿大艾伯塔省创新局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以色列

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支持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 、技术转移和应用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以色列方合作单位需同时向以色列创新署提交申请,申请须符合以色列创新署的相关项目申报规定。

日本

广东日本近畿经济产业局环保节能领域合作计划。重点支持固体、液体、气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深度污水、污泥处理;环境检测技术及标准化,以及高效能源与节能、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土壤修复等环保节能领域。

德国

弗劳恩霍夫协会合作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智能网络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智能技术系统、生产自动化等德国政府倡导的工业4.0相关主题合作研发项目。德方合作伙伴须是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所属研究所。

新西兰

卓越研究中心合作项目。合作领域为生物医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代谢疾病、肿瘤疫苗、新型药物研发、临床转化)、工程科学、创新与技术转移。新方合作伙伴须是新西兰卓越研究中心(CoREs)。

白罗斯

白罗斯国家科学院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白罗斯方合作伙伴须是白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机构。

其他创新型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在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框架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的需求而开展的技术研发与技术转移合作项目。

资助方式: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予以事前立项资助,美国、加拿大、以色列、日本、德国、新西兰、白罗斯7个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100万元,其他重点国别项目为每项50万元。

(三)科研人员国际交流与培训

1.发展中国家科研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专题编号:0507)

支持内容:

支持承担国家部委和我省重点任务,面向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中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东盟成员国等国家的科研人员,重点围绕我省科技创新政策与管理、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两类内容,在广东省内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培训班。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资助方式: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资助,每项50万元。

2.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0508)

支持内容: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支持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开展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资助。资助金额为3个月36000元、6个月60000元、12个月120000元。资助经费作为工作和生活津贴,主要用于补贴青年科研人员在广东的学术研究与调研活动、食宿、交通、保险等支出。

资助经费一次性下达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逐月向来访人员发放(具体经费发放及管理方式由申报单位负责)。

3.青年科研人员赴海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编号:0509)

支持内容:

支持广东省内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欧盟地平线计划、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发起的科研项目,赴海外开展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

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资助。资助金额为3个月36000元、6个月60000元、12个月120000元。资助经费作为工作和生活津贴,主要用于补贴青年科研人员在海外的学术研究与调研活动、食宿、交通、保险等支出。

资助经费一次性下达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一次性发放给赴海外的青年科研人员(具体经费发放及管理方式由申报单位负责)。

申报要求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 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适用于专题0506和0509);

  2. 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 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本专项资金仅支持广东省内申报单位在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项目合作外方所需经费等支持事项由外方有关机构自行解决。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不同专题请根据附件所列清单分别上传提交不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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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项目指南以省科技厅官网和阳光政务平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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