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侵犯個人信息千萬條 龍子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公訴

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帶來國家法治發展新變化,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愈發重要。《刑法》修正案九修訂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內容,將本罪的特殊主體修改為一般主體,增設了從重處罰的規定,並提高了本罪的法定最高刑,加大了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力度。近期,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案件被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在這一案件中,被告人翁某、韓某等5人人違反國家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其中,被告人翁某通過入侵國內多家互聯網公司服務器以及與他人互換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數量竟達3.8千萬餘條,其獲取信息的內容為公民的用戶名、密碼、郵箱號等,嚴重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被告人韓某利用從被告人翁某處獲取的數據進行廣告推廣,獲利人民幣8萬餘元,分給被告人翁某4萬元。從被公安人員依法扣押的被告人韓某使用的電子產品中,檢測出含有公民個人信息1.2千萬餘條的文件,其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手機號碼、郵箱、密碼等。

本案所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達到以千萬計數的地步,侵犯的範圍廣而寬,侵犯的內容涉及公民個人各方面的信息。為了最大限度和範圍內保護好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對犯罪分子給予懲戒、警示和教育的作用,我院依法對翁某、韓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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