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订婚,农村青年“闪婚”的生命历程

订婚,又称婚约,长期以来,按照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在结婚前应该先有订婚的仪式,包括订立婚书,交换礼物,以及聘媒妁人等。但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婚姻效力。

杨村的适龄青年基本都在外地打工,只有春节回家期间,趁着所有的年轻人都回到家过年时,频繁的相亲,继而选择闪电恋爱、闪电订婚。

闪电订婚,农村青年“闪婚”的生命历程

陈某是村里的一个专业媒人,她说:“我在快过年这段时间,促成了好多对,生意好得不得了。这些年轻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回来,每天镇上的店里面都忙不赢,都是相亲的伢子(年轻后生的称呼)妹子(年轻女生的称呼)。见面之后,觉得好的就这么定下来了。有些比较挑的,要见了好多个,他(她)才决定。有些很好说话的,当天回去和父母商量一下就定下来了。现在的年轻的他们的订婚仪式比以前简单了。在以前,男方要准备好多的东西,要准备聘礼、聘金,聘礼就要有许多东西,例如谷子、树把,新鲜的猪肉,鲜活的鱼等等,最好是一共装满十二件,然后送去女方家里。聘金一般都是几千块左右。以前订婚也办酒席,要花费更多。而现在他们订婚就简单了,男方只要拿钱送去女方家里就行了,一般是送个36888块,条件好的也有6万的、8万的。

在杨村,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多半都要举行订婚仪式。而订婚基本上离不开彩礼。彩礼亦称聘金,指旧社会男女双方订婚和结婚时,由男方家庭付给女方家庭的财物,它既是双方议定婚事的基本程序,又是实现婚姻的前提条件。在文化人类学中,彩礼被界定为结婚时从新郎家庭转移到新娘家庭的财富。货币、房子、珠宝或衣物—实际上在某一社会中被认为有价值的任何实务一一都可成为彩礼。在我国,有人对彩礼持批判和否定的态度,将其界定为买卖婚姻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制定的婚姻法就明确规定,禁止买卖婚,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但是彩礼之风并未杜绝,甚至越来越泛化。直至今日,“聘则为妻”、“无币不相见”依然是不可动摇地婚姻理念。而这为将来男女双方的婚姻家庭生活带来了不少的隐患。闪电订婚的农村青年男女,不少订婚之后又出现了矛盾,为了这订婚的定金也闹出了不少问题。

闪电订婚,农村青年“闪婚”的生命历程

杨先生,89年,在广州等地从事装修工作。

“我一直都在外地打工,我爸也在外面打工,只有我妈在家里。每次我妈都在催我带个女朋友回去。去年介绍了一个女孩子,家里离我们那里没多远,然后我就回去见了个面,还不错,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我爸妈都同意了,就送了几万块过去把事情给定下来了。把这些事情弄好之后,我又去打工了,她也在不远的一个地方打工,但是坐车也要两个小时。我只要有时间就给她打电话,前段时间她还好,可是后来却对我爱理不理的,也不主动打电话给我。后来有老乡就告诉我,说她和另外一个男的蛮好的,我很气愤就去找她,我本来就是个火爆的脾气,吵了一架之后,就分了。我爸妈说那送的那些钱要我去拿回来,我都不想见她了, 为了钱我又去了她老家,她爸爸哭得稀里哗啦的,一直说对不起我,哭得我心里也挺难后来就只拿了一部分钱回来,其他的也没要了。”

在农村青年闪电订婚过程中,彩礼的存在有着远远超过其表面形态的内在渊源。在此次调查中,以为村民索要彩礼主要基于以下因素:首先,彩礼具有文化功能。彩礼承载着丰厚的文化意义,蕴涵着丰富的文化规则,是男女双方家庭社会地位的体现。就女方家庭而言,彩礼是新娘本人价值与地位的一种象征。若哪家不要或要很少的彩礼,就会招致别人对这家女儿“有问题”的猜测。就男方家庭而言,不给或少给女方彩礼,他们也会觉得没面子。其次,彩礼具有经济功能。在不少婚姻中,彩礼的相当部分被当作了对父母今后生活的一种资助。因为自结婚之日起,新娘已不是原家庭的生产性成员了,彩礼在这里被诊释为新郎家支付给新娘家用,用以对女方家庭失去劳动力的补偿。最后,彩礼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契约功能。在社会转型期,许多旧的社会规范己经瓦解,新的社会规范尚未建立,整个价值理念和诚信系统发生了紊乱。在此背景下,彩礼被当作婚姻的保证金,男女双方家庭希望用钱来栓住对方,进而从经济上形成一种婚姻契约。然而从杨先生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男女双方之间缺乏感情基础,如果没有更好、更深入地相处与了解,这种以婚姻保证金维系的“闪婚”形式必将受到来自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男女双方关系的瓦解。

闪电订婚,农村青年“闪婚”的生命历程

黄某,91年,在县城某公司做文职

“我们家在村里还算不错的,条件也好。他是我们镇上的一个阿姨(媒婆)给介绍来的,见过几次之后,他家就来下聘给定金,出手蛮大方的,还送来了‘三金’,就是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交往一个月之后,他就说准备结婚,可是我爸说结婚那得在城里买房子,我觉得在县城买房子以后发展更好一点,只是县城的房子好贵的,价钱都跟市里面差不多,他家刚刚把老房子装修,要他再买房子他说没钱了,还老大不高兴,他家说我们家逼他买,说我不体谅他,两家都吵起来,就这么分了,我们把所有的金器都还给了他家,送来的定金也还了,可是他家还说要把所有的红包钱都还给他们,那些都给了我们家的亲戚了,哪还有拿回来的道理,再说他这样对我影响也很大,下次找对象人家都会介意这样的事情的。说到底,我还是希望找个慢慢产生感情的,也不会这样对待我了。”

经济因素在农村青年的婚姻中占有着重要地位,然而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不少。在农村,闪电订婚的男女双方基本都是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双方都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只是通过一定的彩礼来维持两人的感情,这给农村青年的婚姻带来了新的问题,黄女士的遭遇就是典型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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