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往事:最奢華的婚禮,最後卻狼狽散場

民國名媛陸小曼:我愛由我不由天

民國往事:最奢華的婚禮,最後卻狼狽散場

陸小曼和王庚的婚禮,堪稱民國婚禮的頂級配置。

這場婚禮震驚四方,儀式之浩大,場面之闊氣,嘉賓之高貴,均轟動全國。

請看伴娘陣容:曹汝霖的女兒、章宗祥的女兒、葉恭綽的女兒、趙椿年的女兒,另有英國子爵、男爵千金8位。

曹汝霖和章宗祥均身居要職,葉恭綽是康有為的門生,後加入同盟會做了孫中山的小弟,當時是北洋政府的交通總長,趙椿年名頭不響,但他是趙匡胤的第31世孫,還做過袁世凱的財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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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銀行名流還只是名頭大的,其他如證婚人梁啟超,北大蔡元培、胡適等名流更是不一而足。

為求奢華,伴娘們的禮服,均由陸家從倫敦百年裁縫老店定製。據說,當時如果某位政要未收到陸家請柬,或將失勢也說不定。

就像當今山西煤老闆7000萬嫁女,後來的結果一樣,陸小曼和王庚的婚姻也不順遂。

王庚是典型的事業男。他是一個盡心盡職的職業軍人,週一至週六只有工作,絕不娛樂,屬於典型的禁慾主義者。所有人對他的印象都十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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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凡事總是利弊相生。他每天早出晚歸忙於公務,難免冷落嬌妻。按中國傳統意識,女人應該理解男人,支持男人,為這樣的男人驕傲和自豪。

但陸小曼偏偏不認這個賬。她希望丈夫多關心、體貼自己,多分一點時間陪伴自己,不僅僅是一個工作的機器,而自己也不僅僅是一個花瓶和擺設。

總之,她渴望愛情,渴望被男人呵護。

但王庚太忙了,把這樣一個如花似玉,渴望呵護的女人扔在家中不管不顧,讓她過寂寞無聊的生活,女人當然要不滿和反抗,何況是任性慣了的小曼?!她不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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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能夠知道,小曼的婚姻生活是不快的,痛苦的。

她認為自己的生活是虛假的自欺欺人的套路,她需要發自內心需求的生活,需要生活的"真"。

小曼在日記中寫道:"其實我不羨富貴,也不慕榮華,我只要一個安樂的家庭,如心的伴侶,誰知連這一點要求都不能得到,只落得終日裡孤單的,有話都沒有人能講,每天只是強自歡笑的在人群裡混。"

她需要一個瞭解她,理解她,安慰她,關心她,欣賞她,愛護她的知己,總之她需要一場愛情。她認為做人就應該轟轟烈烈的做一番,她需要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這也是所有有個性的不甘心的名媛的特點。

凌叔華對小曼說:男女的愛一旦成熟結為夫婦,就會慢慢的變成怨偶的,夫妻間沒有真愛可言,倒是朋友的愛較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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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淑華

叔華的話不無道理,夫妻的關係是限制的關係,愛情存在時是情侶,愛情消失或轉化為親情後,當一方還有愛的需求時,就變成了怨偶。

婚姻、家庭對於個人,有時是愛巢,有時可能就是圍城或墳墓。

小曼當然體驗到了家庭如圍城的痛苦感覺,她要自由,她要衝出圍城,她需要體驗燃燒的愛情,她要爭取自由的權利。陸小曼是第一個敢於離婚追求愛情的名媛。至此以後,名媛中離婚的人數逐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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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小曼

小曼的母親說,小曼是因為接觸徐志摩這種人和看小說太多才導致離婚的,這確實也是當時新潮的名媛淑女們離婚的原因:接觸了開明的紳士,受了西風的吹佛,中國的名媛淑女們開始變化,追求愛情是她們變化的第一步。

郁達夫說:忠厚柔豔的小曼,熱情誠摯的徐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籍放火花,燒成一片。

正如張愛玲所解釋的愛: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這就是緣分。

然而這場最奢華的婚禮,卻使得這對夫妻的離異顯得一樣的諷刺!三年後,陸小曼墮胎並和王庚離婚,而王庚身陷冤獄,在監獄和陸小曼辦理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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