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归”注意 创业最高可获30万资助

好消息

留学人员企业申报

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

最高可获30万

威海“海归”注意 创业最高可获30万资助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式发布!

快来看看

你符合条件吗?

8月30日前

需提报相关申报资料

申报资助范围和标准

留学人员首次携带科研项目和技术创办、领办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同一创业企业只能申报一次资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运营情况、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确定一般优秀重点

三档,分别给予留学人员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资助资金

申报条件

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高新技术领域,待转化技术项目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且符合威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具有技术转化的主客观条件,预计转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企业在2015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留学回国人员为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25%(含)以上。

申报企业中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的;

2.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一年以上的;

3.出国留学并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

4.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时须向所在区市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申请报告;

●企业工商登记证书、验资报告、股权证明、完税证明;

●证明留学人员身份及其项目(成果)、工业产权、专有技术、资金、机器设备、其他物料状况和作价金额等材料;

●合资或者合作创办企业合同;

●留学人员资信证明文件;

●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资助资金支出预算。

各区市人社部门对申报留学人员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资格审核主要包括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留学人员企业及经营状况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中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威海“海归”注意 创业最高可获30万资助

请各区市人社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2017年度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支出决算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申请表为word文件,其他材料为PDF文件)报市人才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631-5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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