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 前幾天是七月初七,中國傳統節日七夕情節人節。在這浪漫的日子裡,出來賣花當然營造氣氛了,但是這樣形式的賣花可行嗎?
據瞭解,高米店執法隊在聯合執法時候,發現興旺路與北興路交叉口的西側有個大媽正在佔道擺攤賣花。看著地上擺的各式各樣的鮮花,還真是漂亮,在此經過的小夫妻,看到後都會忍不住買上幾支送給自己心愛的人。可是,這人來人往的,稍微一紮堆,勢必會影響過往的人群和車輛,看著還真是有點亂哄哄的。
城管部門介紹,這位大媽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三十五條,屬於擅自擺攤設點行為,這樣的行為侵害的是交通通行秩序和市容環境秩序,還可能侵害到市場經營秩序。因此,這樣的行為是不允許的。賣花的大媽連連解釋:“這不今天七夕過節嗎,我就賣這一會。”“不能因為過節您就可以違法法律法規,別說這一會,您有這個想法就是不對。”城管隊員向大媽解釋了法律法規。大媽意識到自己的行為違規後,連忙把花都收了起來,保證以後不再出來賣東西了。
其實,現在大街上賣東西的跟以前比,確實已經很少了,但是還是有少數人存在僥倖心理,想支個攤賣個東西賺點錢,成本低,收益大。在這裡,小編提示大家,在大街上賣的東西咱們不知道真實貨源從哪來,質量暫且不說,如果是吃的,這衛生條件也是堪憂啊!因此啊,小編勸大家還是到正規的市場購買東西,如果有問題也能馬上找到賣主,以後大家應該多支持城管的工作,自覺抵制這些無照遊商,為了市容環境,也為了大家自己。
來源/大興這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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