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破獲3起經濟類犯罪案件

安寧警方抓獲2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嫌疑人

8月17日,安寧警方在大理警方協助下,抓獲2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別某某、楊某。

2017年6月起,由別某某、楊某實際控制的雲南某投資有限公司昆鋼營業部,在投資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並簽訂《車輛墊資協議》後,以車輛購買運輸過程中墊資提取佣金的名義,和客戶簽訂《委託投資協議》。2018年1月5日至7月1日,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存款377.1萬元。經查,這些投資款並沒有用於該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實際經營活動上。

石林警方抓獲1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嫌疑人

8月21日,石林警方抓獲1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嫌疑人王某茂。

經查,由王某茂擔任法人的雲南某投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於2016年9月19日至2018年8月期間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共非法吸收公眾300餘人的投資款1356.4萬元,後因資金鍊斷裂未能返回投資人本金及利息。

晉寧警方搗毀1個非法囤積烤煙窩點

8月20日,晉寧警方搗毀1個非法囤積烤煙的窩點,現場查獲烤煙菸葉及菸絲200餘噸,涉案價值1000餘萬元。

8月17日,根據晉寧區菸草專賣局提供線索,晉寧警方聯合區菸草專賣局,對位於晉寧晉城鎮的1個非法囤積菸葉的窩點進行核查、摸排。8月20日,晉寧警方聯合區菸草專賣局開展聯合行動,對非法囤積烤煙窩點進行清查,當場查獲非法囤積的烤煙菸葉1068包,約52332公斤,袋裝菸絲5278包、箱裝菸絲727箱,約14997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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