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8.20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日朝

2018年8月23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8.20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日朝依法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调查查明:此案系犯罪嫌疑人黄日朝(广西象州县来柳务工人员),因与女友赵某发生感情纠葛,报复杀人泄愤。8月20日早上,黄日朝驾驶一辆黑色丰田汉兰达越野车窜至其女友赵某及亲属住处将赵某及其3名亲属杀害。作案后,黄日朝驾车逃离现场,行驶至文昌大桥中段时,因行驶受阻泄愤伤害过往群众,造成2人死亡,12人受伤。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日朝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8.20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日朝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8.20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日朝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国宁为组长,侦监、公诉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办案组。图为办案组提讯犯罪嫌疑人黄日朝。

据报道,“8.20重大案件”发生后,柳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侦监、公诉干警迅速赶赴文昌桥现场,向公安机关了解现场第一手情况。案发当天下午市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干警又赶赴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进一步了解案情,并提出了进一步取证意见。因犯罪嫌疑人在多个地点作案,市公安局组织城中分局、鱼峰分局、鹿寨县公安局同时开展了侦查工作,城中区检察院、鹿寨县检察院亦同步开展了提前介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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