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8日,是新中國第18個記者節。2000年,國務院正式批覆中國記協《關於確定“記者節”具體日期的請示》,同意將中國記協的成立日11月8日定為記者節。記者節像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
其實早在民國時期中國就有記者節的出現了,只是時間由11月8日變為9月1日。1933年1月,江蘇鎮江《江聲日報》主筆劉煜生,因“宣傳共產”的罪名慘遭殺害,新聞界為之紀念,設立9月1日為記者節,全國多個城市認同並響應。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九月八日的
《順德復興報》
(檔號: MGBZ-001-036)
據順德檔案館藏資料記載,1949年9月8日的《順德復興報》就刊登了記者左丘明《記者節偶憶》的文章,對記者節來源進行了報道。文章提到,1934年9月1日,為第一個記者節(注:這是新聞工作者自發設立的節日)。至1944年,國民政府行政院核定,9月1日為國定記者節,這才正式確立了記者節。
文稿撰寫:順德區檔案館 陳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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