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衆包涉嫌歧視B肝人羣,查出「B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對於很多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來說,

“快遞小哥哥”是最讓人日思夜想的人,

特別是在點外賣的時候,更是每時每刻地在惦記著他——怎麼還沒來呀!

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查出“乙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當然,你更關心的,可能是快遞小哥哥車上載著的你心心念唸的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快遞。

所以,你不一定知道,今年6月份關於“美團眾包”招募騎手的一則公告,以及它引起的輿論之爭——

乙肝公益組織“億友公益”向澎湃新聞表示,美團騎手註冊、接單用客戶端“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

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查出“乙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原來,今年5月,在江西的一名工地工人黃溪(化名)有意利用空閒時間兼職送外賣,便下載了美團眾包客戶端嘗試註冊,但他注意到“美團眾包平臺服務協議”中明確規定:

4.1.4無下列類型疾病:

4.1.4.1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

也就是說——“病毒性肝炎”患者騎手用戶不具備美團眾包正式註冊的資格。、這個新聞發佈之後,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查出“乙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從上面的截圖來看,主流的討論還是支持億友公益的觀點——認為不應該歧視乙肝人群的。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看:畢竟美團的外賣主要是食品,送餐的快遞小哥哥的身體健康情況確實關係重大!如果說“美團總包”完全不去審核其“騎手”的健康情況,顯然也是對廣大用戶的不負責任。

那麼,從勞動權益的角度看,如果被查出“乙肝”對工作會不會有影響呢?

>>>如果被檢查出來屬於乙肝患者,真的會影響工作嗎?國家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這裡非常明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並且,

2011年,衛生部下發了《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就業體檢中,無論受檢者是否自願,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也就是說,單位體檢不能要求員工檢查乙肝兩對半,只能檢查肝功能。

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查出“乙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難道查出乙肝就不能正常工作了呢?

我們平常說的乙肝,其實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乙型肝炎患者,一種是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它們之間唯一區別在於:肝功能是否出現異常。

對於乙型肝炎患者來說,肝功能已經出現異常,需要及時進行治療,這個時候就需要考慮醫療期的問題啦;而對於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來說,肝功能並沒有出現異常,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普通人沒有區別,可以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並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危害。

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查出“乙肝”會不會影響工作嗎?

>>>如果說“美團眾創”的做法屬於歧視乙肝人群,是不是從事跟食品有關的工作,不需要有健康方面的要求呢?

不是的,在乙肝公益組織“億友公益”向澎湃新聞表示,“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中 有一個例證,大家不要忽略了,就是,億友公益組織指出:在對方的註冊要求中,相比《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中單列的病毒性甲肝和戊肝,美團的協議以“病毒性肝炎”代替,而實際上病毒性乙肝並不在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之列。

這一條說明兩個問題:第一,乙型肝炎並不在《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中,這個美團眾包把範圍擴大化啦;第二,確確實實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這個規定,比如甲肝和戊肝,就真的不能從事跟食品安全有關的工作。這也是為了防止傳染性疾病的蔓延,維護普通人的健康。所以,這樣一個解釋,大家會不會更放心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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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確實因為疾病不能從事原來的崗位了,勞動者有什麼權益呢?

如果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就會涉及到醫療期的問題,醫療期的計算需要根據員工的工齡、在本單位的企齡計算,在醫療期內不得開除員工,並且需要按規定發放病假工資或者救濟款,具體標準各地都有不同。

如果過了醫療期,但現有崗位無法勝任,這種情況就需要員工跟單位進行協商了,如果協商不成,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方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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