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8-07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5月15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投资”)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晖、林健、王伟、李昕昕、刘悉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8]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因海药投资涉嫌超比例持有“人民同泰”股票未及时公告、在限制期买卖“人民同泰”股票、短线交易“人民同泰”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海药投资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立案调查。

上述相关人员刘悉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晖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昕昕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17年底,海药投资资产总额为868,898,855元人民币,占公司资产总额的8.24%;净资产为85,508,579.55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的1.68%;2017年度,海药投资营业收入为1,553,398.06元人民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085%;利润总额为-16,581,076.81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580,996.13元人民币。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在调查期间,公司及海药投资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也不会对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7海药01,债券代码:112533)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