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过了给利息 被否不用给!浙江力诺获政府1500万上市垫付金

每家公司都有个上市梦,然而巨大的时间成本和高昂的资金成本,对不少公司而言还是有点吃力的。

8月22日,浙江力诺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政府1500万元的上市风险共担基金。

据悉,为支持当地企业IPO,浙江省温州瑞安市政府在2017年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扶持。浙江力诺成为新三板首家拿到上市风险共担基金的公司。

该基金专门用于先行垫付企业在上市的相关费用,IPO成功后再行归还,就算IPO失败,也不会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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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拟IPO公司,浙江力诺领1500万基金

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共担企业上市风险,2017年7月21日,瑞安市金融办发布《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补充意见》,设立了瑞安市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资金总规模2亿元。

根据瑞安市金融办发布的信息,瑞安市的拟上市企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可申请该基金:

一是与三方中介签约;二是完成股份制改造;三是已上报浙江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或未上报辅导备案或境外上市,但企业投入上市成本(财务税务成本、五险一金等)超过申请金额2倍。

浙江力诺位于浙江温州的瑞安市,是一家从事控制阀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于2014年8月8日挂牌新三板。

公司近几年业绩增长明显。2015-2017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2.28亿元、2.24亿元、3.0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404.99万元、1125.02万元、3028.97万元。

2016年5月23日浙江力诺就已经开始了IPO辅导,自然是符合上述要求。于是,公司在今年7月份开始申请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

7月24日,浙江力诺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瑞安市金融办签订了《瑞安市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使用协议》。

8月22日,浙江力诺收到瑞安市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1500万元,成首家吃螃蟹者,而这笔资金将用于公司因开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费用。

公司也表示,这笔资金将有利于减轻财务成本,对提升财务指标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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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过了给利息,被否不用给

所谓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主要是用于垫付企业因开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费用,减轻企业IPO的负担。

所以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与上市无关的费用支出,不得转借。

根据文件显示:

针对公司成功上市、申报IPO材料、违规使用资金及未通过IPO审核4种情况,协议规定了相应处理方案。

若公司成功上市,则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两个月内,返还1500万资金及利息;

自资金拨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公司未申报或撤回IPO材料,要在两个月内返还资金及利息;

如果公司在上市工作方面披露不及时、未按规定使用资金等,须在整改通知送达两个月内,返还资金及利息;

若公司上市未通过审核,应在收到证监会不予通过IPO审核的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无息归还1500万资金。

也就是说,这笔钱,浙江力诺IPO成功后再行归还,只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根据文件显示,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

如果公司的原因撤回了IPO需要给利息,但是IPO被否的话,不用给利息。这对于浙江力诺而言,可以说是一笔非常划算的“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若一次性偿还资金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企业可以向瑞安市金融办申请以其他方式偿还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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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助力企业IPO出尽全力

企业最终上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来说,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对地方政府来说,也倍儿有面。

各地对上市企业数量都有明确的目标,比如浙江此前出台的“凤凰计划”,2020年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总数要达到1000家。地方政府为支持当地企业IPO,自然是尽心尽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温州多个县市都是设立了上市风险共担基金,性质大同小异,就是基金规模有点不一样。比如瑞安市基金规模为2亿元,平阳县基金规模为1亿元,苍南县、永嘉县基金规模为5000万元。

不仅仅是温州市,全国各地对于企业上市多多少少都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例如上市成功后奖励资金,大多是几百万元。

“支持湖北省企业上市,对须进行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8月初,湖北省出台政策,要求各行政部门对拟IPO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时要事先向省金融办通报,要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这个特殊扶持政策,在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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