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纪委监委关于对2起违反“三务”公开规定立案审查的通报

巴林右旗纪委监委关于对2起违反“三务”公开规定立案审查的通报

一、2013年至今,巴林右旗大板镇友联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义,存在未按规定公开发包小组集体耕地,承包费未入账、未公开,导致小组集体耕地承包时间节点不清、上一轮承包费使用情况无据可查,本轮承包费未收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且村级“三务”公开内容严重缺项等问题,赵义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村级“三务”公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且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5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赵义同志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二、2009年至今,巴林右旗大板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张春丽,村委会主任王大力、副主任杨宝军,村委会委员朱晓军,原党支部书记李学文,原村委会主任杨贵春,原副主任杨宝武,存在套取良种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且对各项补贴公开不到位等问题。2018年5月9日,经大板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春丽、王大力、杨宝军、朱晓军、李学文、杨宝武的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