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敏|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及其伦理困境

陈文敏|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及其伦理困境

二、“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特征

网络秽语在“后把关时代”以人际传播为主,大众传播为辅,以恶趣味颠覆传统的语法修辞格,开启了新的象征系统并代表着不同尺度的现实主义。戈夫曼认为污名“被用来指一种深以为耻的‘属性’(attribute),不过,我们将可以发现真正产生作用的,是在于一种关系的表达方式( alanguage of relationships)而并非是属性本身。”换言之,“互动”是网络秽语污名传播的重要过程,也是污名感(stigmatized feeling)的产生根源:那些无关宏旨的属性被刻意嘲弄,慢慢铭刻于双方内心,施污者得到一种恶意的快感,受污者自惭形秽而羞辱交加,或加以反击,网络围观者因为共享了意义而感受到场域之“污”,因此决定选择沉默、离开或加入骂战等种种行为。并非所有网络秽语都是污名的,如“撕逼、扯屌、牛逼、逗逼、然并卵”等词在格调上是污的,正如当前的一句流行语“啊!好污”,但只有“穷逼、傻逼、丑逼、low逼”才是污名的———污名的本质是互动过程中的贬低、丑化、羞辱,令对方丢脸、身份受损,即污名化(stigmatization),网络秽语有如下污名特征:

01

网络秽语污名传播的“风格标出”

与日常社交相比,匿名的网络社交是符号互动理论中的后台行为,但就网络行为与社会印象的关系而言,网络互动中的自我呈现(self presentation)又是社会表演学意义上的前台行为,网络秽语即是把“后台行为语言”(脏话)移到了前台并过度自我暴露(excessive self-disclose),使用者是一种典型的后现代表演型人格。赵毅衡认为,后现代审美的总体特征是“标出性”的集体爆发,一系列的后现代运动最终自觉化为“对标出存在之合理性”的验证,他将“正项”与“异项”视为文化标出性的二元对立概念,“对立的两项中被接受以及较多使用的一方为‘非标出项’,它所承载的文化风格和价值观念被看做是普通的正常的;而反方即被排斥以及较少使用的一方则为‘标出项’,它的风格和观念常常与正项背离。”网络多元文化是主流价值/非主流价值、国家主义/流氓主义、威权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文化先锋等诸多二元对立权力关系的互动,存在着“文化间性”的复杂关系。“正项”的主导文化具有排他性,处于“异项”位置的边缘文化则通过“异常性”获得某种标出张力。网络秽语契合了新个人主义的崛起,表现出求新求异的总体风格特征,并不断刷新其下限,使网络互动呈现出一种简单粗暴、直接有效、“娼妓化交往”的下流污名趋势。

网络秽语污名传播的“仪式抵抗”

02

1975年,托尼·杰斐逊和斯图亚特·霍尔以“仪式抵抗”为概念来描述战后英国的青年亚文化。我们以为,网络秽语的污名之风也是一种以“认真面对烂东西”、“有话可以不好好说”的后现代文化抵抗:以反抗、排斥来解构古典语言的教条与刻板、框架与规范,体现了以边缘性、颠覆性、批判性、自我性为特质的亚文化精神。沃尔特·翁认为“带有对抗色彩”是“原生口语文化”的特质之一,而电子时代的“次生口语文化”在参与的神秘性、社群感的养成、专注当下的一刻甚至套语的使用上,和古老的口语文化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只是所产生的群体要大得多。

共同体的丧失是现代性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全球化背景以及价值系统转型的叠加效应致使了共识缺失,社会学家称之为“断裂的社会”正在产生一种“结构性怨恨”,秽语便是以“怨恨式批评”的仪式抵抗来表达对社会撕裂的不满。2009年以来,网络发动了“草泥马运动”的秽语狂欢,其言说主体多为学生、青年白领、社会底层等庞大的“数码弱势群体”,他们在网络言论管制下用“卧草泥马、狂草泥马、马勒戈壁”等表达愤怒或污名他人,并涉及到文字、诗歌、散文、视频、歌曲等诸多文本(如《草泥马之歌》),这是对传播语境的一种洞穿,也是对符号资源的塑造和竞夺。如,网民在公共事务上观点有所差异,就会被冠以“狗汉奸、卖国贼、爱国贼、洋奴、美分、自干五”等标签化蔑称,充斥非理性的民粹主义情绪。污名的对象依据情境差异,可以是不满意的任何个人、群体、组织、机构、制度、甚至国家,正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KarlJaspers)深刻地指出,反叛的语言是一种混淆问题的群众秩序,“它不是深思熟虑地将注意力集中在整体上,而是试图将个人置于引人注目的位置。在强烈的光芒之下,个人彼此之间盲无所见。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种混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革命者们诉诸各种各样隐秘的冲动,证明这些冲动的正当性,以便最后证明骚动和反叛的正当性。”虽然国家并无实形,对政党和国家的污名并不会让国家“丢脸”,但由于国家作为人们“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已被人格化、象征化和形象化,而政治合法性是所有稳定的社会的一种特征,对国家和政党的污名化会弱化人们的政治认同,妨害到政治合法性的社会共识观的形成。

03

网络秽语施受关系的“泛污名化”

在风险社会的信任危机之下,出现了网络秽语的泛污名化。其一,表现在污名主体的身份混界、跨代流动上。很多言说主体既是污名者又是被污名者,金萍华谓之互为污名者(co-stigmatizers)、互为污名化(co-stigmatization)。网络污名反转了传统污名中“强-弱”群体的权力关系,是“弱”对“强”的“逆向标签化”,当前网络秽语的蒙污者很多时候是社会精英:网民对某一知识分子个体进行污名,进而对高知群体进行祛魅,尔后是以偏概全的“连带污名”(或称联结污名stigmaby association),如:公务猿(公务员)、妓者(记者)、名妓(名记)、砖家(专家)、叫兽(教授)、精蝇(精英)、呕像(偶像)等。此外网络秽语的污名传播有代际流动性特征———由青少年泛化到中年以上,由低素质人群向中高素质人群流动,其使用并无明显的人群属性,秽语由新生代转向大众性,由乌合之众转为社会精英,名人爆粗、“喷”被当作时尚个性看待。

其二,网络秽语的污名化有多重维度。公众污名、个人污名、媒介污名交错,他污、自污、互污并举,广泛发生在个体与群体的内部及之间。自我污名是“受损身份管理”的一种策略,通过主动佩戴一种标记可见度很高的污名符号,“以此彻底扭转他的处境:从一个需要管理信息的人转为一个需要管理尴尬社会情境的人,从一个会丢脸的人转为一个丢脸的人”,其目的是为自己的某种缺陷(无能)“打掩护”(covering)。如2012年以来,线上线下自称“屌丝、屌毛、男屌、女屌、屌样、傻屌”便是自我污名身份管理的典型征候。“屌丝”一词泛指那些既无人生奋斗目标,又无显赫家庭背景、没有才华学识、情感道路不畅、身材矮小、长相不佳的男性(现在也含女性),如矮穷挫、土肥圆、丑呆蠢等等,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穷”,但“穷”在社会学中跟种族背景、性别一样,很多时候是一种“先赋地位”而非“自致地位”,不应该被污名羞辱。台湾学者谢世忠认为,族群污名是“具有某种确实的或虚构的或想象出来的特质,而这种特质不仅是与该族相接触之他族所敬而远之的,同时也是他本身所厌恶的。这个特质常常就是该族群本身……此外,这个特质也与‘贫穷’、‘依赖’、‘被拒绝’、及永远的‘低等劣势’等密切发生联系。在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上,这个族群的成员也经常会因不安定感(uncertainty或insecurity)而做出防卫自己的举动。”因此“屌丝”的称谓既是他污、也是自污,还是对抗污名的行为,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大量80后、90后主动争领这一名号,强调自己不停被底层化、边缘化的阶级属性,用矮化自我的污名来表达对社会分层的忿恨与悲苦之情:我是屌丝、我是蚁族、我是备胎、我是房奴、我是矮穷矬、我是单身狗,我是loser,我等屁民……,他们对活得不体面抱持一种“我弱我有理”的“受害者心态”、“精神失败法”,以此抱团取暖与自嘲减压,并间接弱化了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威性。但一些和屌丝属性不相关的名人也以此自嘲,以一种虚假的身份降维、“屌丝的逆袭”来获得更多拥趸,搜狐视频制作的《屌丝男士》更把“屌丝文化”推向高潮,反映身处社会变革中新兴无产阶级的集体焦虑。冯小刚、吴晓波等名人都因批评屌丝文化遭到众网友的口诛笔伐、反扑谩骂———谁想急切地与“屌丝”做一个切割,谁就被污为“精英婊”。在公共知识分子被污名化、走向第欧根尼式犬儒的隐者背后,是社会启蒙和引导的失效,这加剧了观念市场的混乱与共识漂移。

网络秽语的污名发生了自我污名与公众污名逐渐分离的情形,传统的污名是由公众污名和自我污名相统一的,自我污名是公众污名之后的自我贬损,但当前在虚拟社会中出现了一种即使没有遭受公众污名、也会主动自污的消极行为。如,有着表演型人格倾向的富家公子王思聪多次以公众污名和自我污名的方式自行撕裂其社会身份,其粉丝也将他污和自污作为常态。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前的网络秽语传播突破了语言限制,将语言与视觉结合以来,以弹幕语言、表情包、视频演讲人的方式进行“表演式传播”,出现了污的“可视化”和“全息化”的特征。如2016第一网红papi酱在其40多条自创变声的视频中粗口较多,因此被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整改。

陈文敏|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及其伦理困境

三、“网络秽语”的传播伦理及“去污”出径

哲学家海德格尔早有名言:“语言是存在的家”,语言是人类精神的表现,直接关系到民族心理、思维方式、情感与下意识等。网络秽语是语言主体性之外的一种多样性存在,这一小众语言虽不至于成为支配大众舆论的主流,但其粗鄙化、污名化对语言体系造成的污染极大,给民族文化、主流价值、社会心态带来冲击,所引发的传播伦理问题有待作出“去污”、“减污”的思考。

01

公共语言传播的伦理失范及社会心态的重建

语言具有工具和文化双重属性,不同生活场景使用的语言具备着不同的公共性,如国家机关、学校教育、媒体用语属于公共领域范畴,公民日常交流、家庭内部交流则属于私人领域范畴,现实空间语言的层次性完整投射到虚拟空间,网络社区(私聊除外)应视为“公域”范畴,因此语言与文化安全的关系问题日益成为焦点。网络秽语是反智主义的,以情绪化的粗口与辱骂对他人进行无端攻击和污名,是偏离和违反社会公认规范的“越轨行为”,也是公共语言传播的伦理失范。媒介污名是网络泛污名化现象的技术来源,“逼格”、“屌丝”等词在一些公共媒体中出现,如央视气象台2015年11月16日发微博称雾霾为“小婊砸”,这种博眼球、赶时尚、抖机灵的做法看似不会对具体对象造成污名,却是拿粗俗当有趣的媒体媚俗。有人认为“尼玛”是委婉语,却忽略了将“尼玛”(藏语意为太阳)污秽化的事实;又如“强撸(樯橹)灰飞烟灭”等表达使汉语审美成为审丑,人们对秽语的震惊度开始下降,公共语言的粗鄙值上升,严重影响了公共语言文化的良性发展,对祖国语言文字的传播极为不利。2015年8月,中宣部等部门向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抵制网络低俗语言、倡导文明用语倡议书》,但仅是倡议还不够,还要对网络公域内的秽语依法刚性管理,网络不雅语言要做到“堵”与“疏”结合,“容”与“弃”兼顾,实施分类管理,明确主体责任。一贯影响恶劣的,要抵制封号;无伤大雅的,则合理引导,强调议事规则重于观点本身,比愤怒更有力的是公共理性,以积极重建社会心态。

网络亚文化传播的伦理失范及主流价值的回归

02

任何文化都有其存在的根源背景,网络秽语这一青年亚文化在新生代文化身份的建构上有着激进的革命性,人们对这一次级群体及其成员的独特信念、价值观和生活习惯的宽容度大大提升,阎云翔认为中国的个体化催生了不完整和“无公德的个体”。但凡事不能过度,当前网络主体的道德感开始弱化,以他污、自污、互污进行尊严“碾压”并为之得意,扭曲了民众的价值观,浊化了社会风气,出口成脏的人们在畅享自由之时降低了对他人的同理心,网络秽语的爆发可致使网络乃至现实社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段内、一定程度上的伦理失范和道德紊乱。因此,主流媒体和教育系统要发挥“文化化人”的功用,强化“耻德”教育,引导主流价值的回归。“耻德是人生存本质和生活本质所共有的先验禀赋,是塑造人本体以及建立与整个宇宙循环系统依归联系的德性力量,是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的‘公共理性’和‘重叠共识’,是当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诉求。”在耻德疏离乃至丧失的当下,主流媒体应对耻德文化的现代接续进行有意引导。近年来电视媒体推出《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汉字英雄》、《成语英雄》、《中华好诗词》等语言文化类栏目,其长效机制正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但尚需加大与社交媒体的合作以扩大其影响力。Papi酱在整改要求后的第一期《一个人的减肥全过程中》,不再出现脏字;“留几手”也在《人民日报》2013年“出名也要有底线”的批评后,文风有所端正。18世纪,“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曾追问为什么有的民族发达,有的民族落后,他给出的答案是“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强调审慎、正义和仁慈的美德,认为对原始激情加以节制和改造,从而产生羞耻心和荣誉感,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因此,向传统文化借力,涵化网络交往主体的道德自律与“荣誉管理”意识,唤起现代公民的耻感、耻德,能够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落地与深入人心。

03

公共交往理性的伦理失范与和谐关系的调适

哈贝马斯认为后现代出现的“合法化危机”主要是由语言交流的阻绝造成的,即交往理性的危机。哈贝马斯试图用话语(Diskurs)概念来克服真理论意义上的“统识”,来寻求话语过程中的“共识”,他认为一旦离开“理想的言语环境”,“共识”就无从谈起,“理想的言语环境”是哈贝马斯建设交往理性的基本前提。在当下中国,陌生人社会中的交往主体之间普遍存在不信任感,“威胁面子的行为”也是网际欺凌问题,网络秽语大大增加了语言冲突与族群分歧,是对公共交往伦理的伤害,给个体带来虚拟社区的社交恐惧。网络秽语的污名之效还打破了公共语言交际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这些原则能建立、维护或提升和谐的人际关系。英国学者利奇将礼貌原则分为六类: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网络秽语消解了面子、留面子等基本概念,秽语运用的法学底线不明,容易对他人构成违法性伤害,这一现象的蔓延势必加剧人群隔绝、社会失序与阶层对立的状况,最终损害和谐社会关系和小康生活的建构。网络秽语这种民间审判制度一旦被建立起来,将形成群体传播情境中“多数人的暴政”,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大障碍。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语言形式,秽语的盛行是因为有“槽”可“吐”,要最大程度地减污,不是将“道德建设”停留在空洞的话语上,而关键在于治理它存在的社会环境。要与国家治理命题同步进行,决策层要尊重真正的民意,缝合社会各阶层的断裂,将宏大的“中国梦”化解为微观的民生梦、个人梦、家庭梦,建立公正的显性规则并带头执行,使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少的剥夺感,才有道德力量的自然回归,社会信任及信仰也才会得以重拾。

陈文敏|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及其伦理困境

四、结语

当前,“网络秽语”成为网络社交的话语表征之一,是一种激进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命题。网络文化是影响文化生态和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语言是不同记忆的根源,“国家语言能力”在当前彰显出空前的战略意义和安全价值。网络强国亟需网络伦理建设,而语言建设是网络伦理的题中要义。但语言的问题不能一刀切,秽语永远也不会消失,一些秽语被排浪式消费后逐渐成为“退隐词”,被另一些秽语所取代。但如果网络公域内的语言出现大面积的游戏心态、偏激情态、失格状态,就有必要在网语的自净之外加以人为净化运动,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使秽语更多退回到私人领域(私域内的语言是柔性干预或不干预),以使社会关系更为和谐。总之,要遵循《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加强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道德建设,建构起网络文化多样价值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认同体系与信念体系;只有祛除了偏执的反文化、逆文化、污文化,网络真正成为向善向上的文化容器,浸淫于其中的人们才能共享网络文明,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才能在全球舞台释放出新时代的文化强音。

陈文敏,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

本文刊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往期精彩回顾

陈文敏|网络秽语的污名化传播及其伦理困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