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世離奇,16歲就成民國當紅女星,卻因2個字毀掉演藝生涯!

在中國早期的電影女明星中,袁美雲是一個不得不提的名字。1934年9月,上海良友公司別出心裁地舉辦了一個盛大的party,將當時最著名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八位當紅女影星邀集在一起,還拍攝了一張相當於影壇勢力榜的“八大女星”合照。

在這八位女影星當中,領銜的是胡蝶、阮玲玉這兩位天后級巨星,也有黎明暉、葉秋心、徐來、陳燕燕、王人美這幾位一線女星,此外還有一位女明星,她就是袁美雲,當時年僅16歲,是八大女星中最年輕的一位。

袁美云何以在這麼小的年齡躋身八大女星之列?要知道,其時胡蝶已出道9年,年已26歲;阮玲玉則已出道8年,時年24歲。而袁美雲不僅年輕,而且進入電影圈才兩年。僅用了兩年時間,就從一個新手成長為中國影壇一線女星,這著實令人咋舌!

她身世離奇,16歲就成民國當紅女星,卻因2個字毀掉演藝生涯!

其實,袁美雲能夠用如此令人吃驚的速度躥紅,與她的身世不無關係。

袁美雲1918年出生於浙江杭州,本名侯桂鳳。在她只有9歲的的時候,父親就因病去世了,其母無奈,只好把她抵押給一個名叫袁樹德的蘇州人作養女,身價是500元,押期為8年。

袁樹德是個超級戲迷,一心想通過培養袁美雲學戲收回投資。與他另外幾個買來學戲的孩子截然不同的是,別的小孩要罵著甚至打著才肯學,小美雲卻是真心喜歡唱戲。更讓袁樹德欣喜萬分的是,這孩子確實有唱戲的天分,這筆投資看來真是要大賺特賺了。

袁美雲的確沒讓養父失望,她學了一年多一點的戲就能登臺表演了。除了蘇州之外,她還先後在杭州、無錫、上海等各個城市賣藝。很快,袁美雲的名聲不脛而走,很多名家都樂意找她來配戲。

到了袁美雲14歲那年,在一次登臺表演時,把臺下一位觀眾深深打動了。此人就是上海赫赫有名的天一影片公司老闆邵醉翁,他看了袁美雲的表演後,斷定這個小女孩是個拍電影的絕好苗子,當即對她發出了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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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袁樹德並不同意,但經不住邵醉翁的再三勸說,加上袁美雲也執意登上新舞臺,並讓她去試一試。

1932年,邵醉翁執導《遊藝大會》這部電影,就給袁美雲安排了一個角色,而袁美雲果然沒讓邵醉翁失望,展現出了令人驚歎的潛力。邵醉翁喜得人才,當即讓公司與她簽定了一年基本演員的合約。

為了捧紅這顆新星,邵醉翁不惜重金,讓名導裘芑香為袁美雲量身定製了一部《小女伶》,而14歲的袁美雲首次擔綱女主角即令人驚豔,影片公映後,觀眾們都對這位容貌清麗、身段窈窕、氣質獨特的年輕女演員讚不絕口。

到了1933年,由田漢、陽翰笙等進步人士主持的藝華影片公司將袁美雲挖走,集中整個藝華最好的資源,致力於將她打造成為公司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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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袁美雲在一個正確的時間進入一個正確的公司,做了正確的事情。在藝華,她先是出演了《逃亡》、《怒潮》等表現反侵略反壓迫的左翼電影,順應了當時國內日益高漲的反日反帝熱潮。

此後這類影片不可避免地受到相關勢力的干擾,袁美雲身不由己,轉而拍攝了一些以歌舞昇平為基調的愛情片、喜劇片,諸如《人間仙子》、《化身姑娘》等,從票房的角度來看無疑是非常成功的。特別是袁美雲反串男《化身姑娘》上映後,因非常賣座,公司便陸續拍了幾部續集。

然而在1935年,袁美雲卻因為離奇的身世而在上海灘引發了軒然大波。早在1927年,袁美雲的母親因丈夫去世無力撫養孩子,將女兒抵押給袁樹德做養女,約定押期是八年。但到了1933年1月,其母受到利誘,又與袁樹德重新簽定一紙契約,將美雲正式過繼給袁樹德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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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初收養美雲到重籤契約,袁樹德自始至終的想法無非是一個:把美雲當作一棵搖錢樹,要從她身上賺到足夠的錢。對於這樣一個控制狂,袁美雲越來越難以忍受,自然極力想要掙脫他的束縛。袁樹德當然不肯,兩下里談不攏,逐漸陷入僵局。

後來袁樹德想出一招,利用媒體的力量對袁美雲進行攻擊。各種小報上袁美雲忘恩負義之類的論調甚囂塵上,使得好的身世問題成為坊間熱議的公眾話題。

出現這種始料未及的情況,無疑對年僅17歲的袁美雲造成了極大的困擾。最後,由一向關心袁美雲的樊良伯居中調解,重新議定利益分配原則之後,此事才漸漸平息下來。

不過,麻煩事再次找上了袁美雲。當年拍攝八大女星照片的青年攝影師名叫陳嘉震,在多次為袁美雲拍照的過程中,他逐漸深深地迷戀上了這位女影星。不過在1935年7月,當他正式表白時,袁美雲當即予以拒絕,因為她早已心有所屬,她愛的人是藝華公司的當紅小生王引。不管就拒絕,這無可厚非,可這個陳嘉震在一年後因病死去,臨終前對袁美雲仍戀戀不捨。這件事被小報記者們得知後,又進行了一輪炒作,紛紛指責袁美雲對陳嘉震的死應負一定責任。

她身世離奇,16歲就成民國當紅女星,卻因2個字毀掉演藝生涯!

總之,袁美雲雖年少成名,卻遇到很多煩心事,讓她不堪重負。

1937年抗戰爆發後,上海雖已淪為孤島,袁美雲卻仍活躍在影壇,拍了不少影片。一年後她在香港待了二個月,拍了《女少爺》這部作品。不過,在這段抗戰烽火熊熊燃燒的時期,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是《紅樓夢》和《西施》,尤其是前者中她反串賈寶玉的精彩演出更是成為經典。

1938年,袁美雲與相戀數年的英俊小生王引正式結婚。當他們提出結婚時,袁美雲的母親和袁樹德卻大加阻撓,理由是當年袁樹德收養他時的那筆經濟賬還沒算清。王引和袁美雲只好給這兩位財迷各支付了一大錢才得以安安心心結婚。有情人終成眷屬,這應當是對歷盡人生坎坷的袁美雲最大的獎賞了。

可是到了1946年,袁美雲再度遭受打擊,這一次竟是牢獄之災!當年4月,她因吸食鴉片未按規定到當局登記,突然被警方拘捕。雖經多方斡旋、聘請章士釗大律師辯護及幾度庭審爭辯,最終仍被判刑六個月。出獄後她就與丈夫王引移居香港。經過這次牢獄之災,對袁美雲的精神上造成前所未有的打擊。

她身世離奇,16歲就成民國當紅女星,卻因2個字毀掉演藝生涯!

雖然袁美雲想在香港東山再起,卻因為2個字毀掉了演藝生涯:

第一個字是“毒”——由於經常抽鴉片,使得她容顏憔悴、身體衰弱,一下子蒼老了許多,不到30歲的人看上去竟像是已步入中年。

第二個字是“胖”——隨著她身材發福,早已不復往日清麗活潑的風采,而是變成一個肥嘟嘟的大媽。

就在袁美雲沉淪之際,顧蘭君、陳裳紅等一批新晉女星迅速上位,袁美雲已經失去了用武之地,終於在1948正式息影,時年30歲。

解放後,王引、袁美雲夫婦和他們的兩個孩子也曾在臺灣、美國等地定居,但心中常懷落葉歸根之念。1986年,他們全家回到祖國大陸,在上海在上海定居下來。1999年,袁美雲在上海因病逝世,享年8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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