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个人的烟火685


人终归要死的,有的人重于泰山,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死的光荣,有的死有余辜,这就是问题需要解决的条件。

现在的社会充满了戾气和浮躁,也充满了对人性的摧残。

人如果是正常的死亡,是会得到正常的悲伤和同情和思念,当然前提是这个人是一个正常与社会和谐的人,如果违背道义和法律为前提,对社会和他人恶意索取的人,是会遭到社会唾弃的。

所以,一个正常死亡的人,我们应该按照入土为安来处理,而不是过度的索取不相干的人。

就是社会的同情和软弱,让一些没有道德感和法律概念的人得寸进尺。

社会需要感情和同情,但是绝对不能纵容邪恶和无法无天。

商场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如果得到讹诈成功,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规则就会得到损坏,所以,必须坚决回绝而得到法律的支持。


煮茶闻书香


老人在商场乘凉猝死,商场当然不必承担什么责任,这同他们在家里或是在路上猝死没什么区别。近年来,在商场、娱乐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因发生伤亡等意外事件引发的追责索赔情况不少。作为弱势群体,老百姓能够拥有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维权,讨回应得的补偿,不能不说是好事是时代的进步!但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争端,维权者反被网友讥讽谩骂。追责索赔行为之所以倍受诟病,实在是因为某些人太过贪婪以至于到了无理取闹的程度。本来是由于伤亡者自己行为不当导致了悲剧发生,却要强行嫁祸给别人或经营场所。

在某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受害者家属向园方索要高额赔偿。曾一度遭到网友一面倒的声讨。

某人因饮酒突然死亡,其家属向一同饮酒的人索要数十万的赔偿。网友笑称以后喝酒前得签协议书了。

某工人装除垢剂饮料瓶被一醉汉偷去,饮后死亡,保洁工被追责,引网友热议。

很多遭遇不幸的家庭,原本是很值得同情的,却因其无理的要求,贪得无厌的行径,为人们所不齿!这是不是值得每个人去深思呢!


横苖吹雨


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依然是一个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已经是否存在免责的情况。

根据题目的描述,就题目本身而言,受害方应当是属于老人,而侵权一方是商场,那么老人如果要想要商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要有证据证明商场在这期间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商场有过错自然需要赔偿,如果商场没有存在任何的过错,自然不需对老人进行赔偿。

那么根据题目描述,老人只是在商场进行乘凉。而猝死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温度的问题而导致的死亡,并不是老人在逛商场的时候,因为地滑而摔伤等因素造成的死亡。所以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情况下,商场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所以商场无须对老人进行赔偿。

也许有人会说,是因为商场的空调太凉了,温度过低,导致老人身体出现了问题而猝死。如果这样说是不是有点太矫情了?

假如真是如此,那么我想问,就算是商场的空调过凉,商场也没有强制老人必须要来到商场,也没有强制老人必须在商场待多长时间以上。所以老人如果在商场待着过冷或者过热,完全可以自行离开,无需在商场进行忍受。所以完全是老人自身的原因,与商场无关。

何况商场是一个公共场所,并没有禁止任何人的进入。如果老人是在商场从事了一些激烈的运动或者活动,那么商场有义务提醒老人是不能从事这种活动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老人来到商场既不是买东西,也不是参与任何活动,只是在商场待着,所以商场既没有办法判断老人的意图,也没有办法无缘无故的去轰走一个顾客。所以这种情况下,商场应当不存在任何的过错,自然也不需要对老人进行赔偿。

所以,虽然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但是我们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始终要明白,我们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也是没有办法获得法律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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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有这种想法的,我想送他顶“老赖”的帽子。这年头,讹人也不能这么讹吧。

第一在这个事件中,商场没有任何过错。民法领域,所谓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商场对纳凉的老人猝死没有任何过错,何来赔偿?说起来,商场能要求家属赔偿么?搞出这么大一趟事,影响商场声誉,商场索赔才是理直气壮吧。

第二在商场内,老人只是纳凉,商场没有额外的提醒义务。但是如果是其他经营者,例如澡堂,例如剧烈运动经营者,就有义务提醒老人不能参加。缺乏这个提醒,如果发生老人猝死事故,就可能会承担责任。


第三社会主义鼓励诚实信用,我个人也很反对这种随便找人负责的行为。民事案件中,不能随便就想着找别人索赔。


律师独角兽


老人在商场猝死,商场应不应该赔。老人在马路上出事,交通局是不是应该赔。如果追究责任的话,我想。我们的人民医院会要一天不知道赔多少死去人的钱。其实人死是那种自然规律,作为死者的家属,千万不要把老人去世了的这个资本,作为条件去敲诈人家商场,这种行为不但会不受同情,反而会受到人们的耻笑。会受到社会的谴责。我想作为老人的家属真的别再折腾老人去世这件事了!你想的结果是不会如愿的。你想让人家赔偿你钱也是不可能的。还是收起你的幻想与梦想吧!作为人真的不能找尽理由想占别人的便宜,像敲诈人家的钱财。老人去世了,你应该让老人尽快的入土不厌。做你儿子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还想拿着老人的生命事情,再掀起一番波澜,这样的话,你的人品就真的有问题了。还是做你的孝子吧,老人发送了吧。



伊春美食美客


我曾经服务过的一家企业为员工设有免费浴室,有的女员工携老搀幼带家属来厂内浴室洗澡,有天晚上,一位女工的孩子自称澡堂地面光滑而摔倒,一只手骨折, 医药费花了千把块钱,找厂部堵厂门,为息事宁人,厂方不得己而全额报销之。事后厂长下个死规定,任何职工家属和厂外人员一律不得来厂内浴室洗澡。厂长事后说:好事做不得。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否要承担责任?有些事的意外发生,民间有句俗语:"死人头上有浆糊"。司法有些案例的判决,也有出乎人们的预期,当然合法不合理,所以对待商场一旦发生纳凉猝死的老人事件,看客不能凭借个人的喜恶而言之。



老伙计61322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当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老人去商场乘凉,纯粹是自己要贪图商场的空调,商场只负责老人不要被抢、被打,怎么可能管的老人自身的疾病引起的猝死?如果商场连这样的事情也要负责。那么,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严重怀疑,以后甚至会有人在自己亲人气若游丝的时候,都从医院的ICU抬出来,到商场里来乘凉,如果发生死亡还能获得赔偿。

因此,相关部门是时候采取一定措施打击这类既不合法也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丑恶行为了。中华民族历来是礼仪之邦,一直讲究温良恭谦让。但是,近年来由于部分民众通过碰瓷儿的方式,来诈骗他人钱财,从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从而使得很多人不敢去扶别人。现在又出来了如图这样自己跑到别人商场乘凉由于自身疾病猝死而想获得赔偿的奇怪事情。甚至还有自己在飞机突发心脏病,机组人员积极抢救,并紧急迫降,还被告上法庭并别索取巨额赔偿的奇葩事件。


地震博士


我认为:要!找商场空调供应商索赔!把我给舒服死了!倒霉的商场啊,也成高危职业了!

现在多好的社会现象啊,鼓励大家都要有不怕死的精神,毕竟有人赔嘛:

1 小孩不看好伤了,商场赔;

2 出门被闲溜达的狗吓到了,狗主人赔;

3 小区爬树摔了,物业陪。

4 过马路别人按喇叭吓到了,车主赔。

5 老头老太太摔了,谁扶谁赔。

6 医院里死了医院赔,死家里了房子开发商赔…多好,咋滴都不是白死,有价值的死。

最后,看个事例:

我隔壁卖童装的一个厅, 老头在人家厅里瞎转悠不知道咋弄的摔了一跤,高血压各种复发症上来死了,闹了好久!最后卖童装那女的赔了6万,注意是商户,商场说幸亏摔在人家厅里了,要是摔在过道这就得商场赔了...好险好险。然后开会通知每个商家自己厅里到处贴警示牌!

哎,对这种社会现象无语!


游戏大咖王


如果这样都能讹到钱,那么十个商场九个要关门。

商场本来就是公共场所,无论你去买东西或者是溜着玩,亦或者是蹭网纳凉等等,都是你的自由,商场一般都不会限制的。

老人因为天热无处纳凉,于是就到商场内乘凉,老人应当对商场提供这些便利条件表示感谢。至于说老人到商场内乘凉的时候猝死,那是由于老人自身的疾病原因造成的,与商场是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如果老人身体健康,好好的也不会猝死的;如果商场不让老人去乘凉,老人在大热天没有处躲藏,那不定要热死多少人呢?

所以老人的死亡与商场没有一点儿关系,商场也不存在管理不当和侵权的事实。那种认为人死了就想讹几个钱的心理,是不足取的,也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对于这件事情,当事人家属不要纠缠。商场一方也不要纠结,大不了出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给一些安慰金。


法重情深


在农村,大热的天,老人们无事都是在家扇风称凉,或大树下边乘凉,无事进什么商场承凉,更不能去别人家串门,怕的是在别人家出事,人家会嫌霉气的,再让人家担费人更不合情理!一个老人在公共场所死亡,只能怪自己,怪不得其他人,又不是别人让去的!在商场承凉?你不买物品的,就算买物品,也不能讹人家商场!我们邻村有一朋友在庙会上与人下棋时猝死,你能怪谁?前不久有个老叔在自己家与邻居老人聊天,送走邻居后,突发脑溢血死亡,你能怪谁?只能怪自己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别的都是扯淡!有人嫌没有警示牌,老人不认识字的多,招牌顶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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