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老總發錢?微信羣里這些「好事」都是騙人的!

“興民銀行今日成功上市送福利,李總髮錢了!”近日,太原市民李先生收到這樣一條微信消息,點開後,一個紅包出現在屏幕下方。其實,這是一個小遊戲,每個人有3次玩的機會,李先生說,他玩了3次後,總共抽取了200多元的紅包。頁面提示只要分享就可提現,但他分享後並沒有任何資金進賬。“這是不是騙人的,如果是騙人,又是如何騙的呢?”

無獨有偶,太原市民杜先生所在的群裡也出現了類似的信息。這些都是真的嗎?記者調查發現,這個信息純屬蒙人,千萬別信別點別轉發。

玩幾十秒遊戲就能賺200多元?記者體驗:一直在誘導分享

李先生將他收到的“發錢”鏈接轉發給山西晚報記者,鏈接標題是“興民銀行今日成功上市送福利,李總髮錢了”,右下角寫有“搶紅包”3個紅字。打開之後,一個紅包出現在屏幕下方,上面寫著“上滑開始”,屏幕上方還顯示著紅包總計金額和遊戲剩餘時間。遊戲時間總計為15秒。記者隨便滑了幾秒,就搶到70多元。遊戲一共可以玩3次,記者搶到243.24元。遊戲結束後,屏幕上出現“立即提現”的字樣。點擊後,會彈出一個消息框,上面寫著“恭喜您獲得243.24元現金紅包,活動經山西省公證處公證,真實有效。活動宗旨,您只需分享到微信群后,即可領取。群人數>50人將會額外獎勵30元。活動獎金僅剩241萬元。請分享到微信群后立即領取到賬。”

記者建了一個只有自己一個人的群分享過去,但並沒有領到錢,而是提示再分享兩個群。這次分享就沒有那麼順利了,第一次分享提示“分享失敗”,記者沒有多想,在同一個群裡再次分享。分享3個群后,頁面再次提示要分享到朋友圈。記者第一次分享朋友圈又一次“分享失敗,注意:必須公開分享才可以領取,請重新分享到朋友圈”,但是,山西晚報記者在分享過程中,並未選擇“部分可見”或者“不給誰看”。

就在記者進行測試時,自己所加的一個群裡也有人分享了一個類似的鏈接。這次是“山西永勝集團今日上市,李總任性派錢啦!”點擊後,和李先生所發鏈接的內容基本相同,只不過,這次沒有寫山西省公證處公證,同樣是讓分享3個群,同樣是要分享朋友圈。甚至,同樣是在分享群和分享朋友圈的過程中,分別出現過一次“分享失敗”。

即便是分享朋友圈成功後,現金也沒到賬,頁面上又出現提示“系統將會驗證朋友圈信息判斷是否完成分享任務,由於活動量巨大,紅包最遲24小時內到賬,請保留朋友圈信息至紅包到賬。”

雖然記者幾乎是發了朋友圈之後很快刪除,也很快有人留言問“真的?”記者只好回覆:“假的!做個測試。”

關注太原市反詐騙中心微信公眾號瞭解防詐騙知識

雖然基本確定這兩條鏈接都是蒙人的,但為了進一步確認,記者首先在網上搜索興民銀行,但只搜索到“興業銀行”和“民生銀行”,隨後,記者在證券APP裡搜索興民銀行,搜到了前面帶有“興民”二字的兩家上市企業,但均非興民銀行。

隨後,山西晚報記者又諮詢了太原市公證處。工作人員表示,山西省並沒有山西省公證處,目前,太原市區有3家公證處,分別是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證處、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證處和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證處。如果要進行公證,公證員會在現場監督,宣佈公證詞,會出具公證書。公證書上有公證編號,還有公證員的名章和公證處的公章。如果要查詢公證書是否真實有效,需要去出證的公證處查詢。

記者向太原市反詐騙中心諮詢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沒有個人財產受損,還不能定性為詐騙行為。如果有個人財產受損後,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如果是電信詐騙的話就需要報警了,還需要收集證據、準備材料交給辦案民警。工作人員推薦大家關注太原市反詐騙中心的微信公眾號,上面有典型案例和防騙視頻,可以為大家提供防詐騙的知識,提高防詐騙的意識。 

網絡平臺應加大篩檢力度接收到的人應自覺核查

興民銀行搜不到,山西省公證處不存在,這類信息誘導大家點擊、分享的目的是什麼呢?記者再次回看之前分享到群裡的內容,發現提示分享失敗的信息並不是最初點擊的鏈接,兩個信息的鏈接一個有涉黃內容,一個點擊進去是小說頁面。記者打開頁面點擊右上角的“...”,選擇投訴。8月27日,記者再次點擊“興民銀行鏈接”,頁面顯示“已停止訪問該網頁”,再點擊分享它之後出現的涉黃頁面,同樣顯示“已停止訪問該網頁”。

記者選擇投訴時,裡面有“網頁包含誘導分享/關注性質的內容”一項。點開後,有微信安全中心的提醒,誘導分享是一種不正當利用微信外部鏈接、公眾號群發消息功能破壞用戶體驗的行為。在誘導分享類內容裡面包括“通過利益誘惑,誘導用戶分享、傳播外鏈內容或者微信公眾號賬號文章的,包括但不限於:現金獎勵、實物獎品、虛擬獎品(紅包、優惠券……)”。 就此類鏈接,山西晚報記者採訪了山西財經大學文化傳播學院教師劉傑。她說,這種轉發領紅包的騙局,一般具有新聞素養的人都能夠辨別,其實就是藉助人們貪便宜的心態,實現其他信息的非正常傳播。這種信息和各種網絡謠言一樣層出不窮,反映出新媒體環境下不同人群之間的信息鴻溝,同時也折射出我國公民新聞素養的缺乏。對此,新聞媒體和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大教育和引導力度,提高大家對於虛假信息的鑑別能力。而作為信息的載體,微信等平臺也應該加大技術和人工篩檢力度,更加及時地發現這種不良信息並加以處理。對於這種給“便宜”的信息,每個接收到的人也應該自覺核查信息中的主體、時間、地點、邏輯等內容是否存在疑問,其實,哪怕上網查一下,也很有可能發現其他地方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騙局或謠言,自覺核查,才能避免自己被矇騙甚至財產受損。山西晚報 滑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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