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托非人 花450元“假”检了个摩托车

8月23日,家住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的陈先生驾驶一辆刚委托朋友检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龙陵交警大队的民警按“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了款、扣了分,啥?不是刚检过吗?咋还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这到底是咋回事?

所托非人 花450元“假”检了个摩托车

所托非人 花450元“假”检了个摩托车

当日15时29分,陈先生驾驶云MC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正准备从龙陵县镇安镇镇安街回家,在经过龙陵交警大队设置的车辆查缉点时,因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了下来。民警在对陈某驾驶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时,陈某告诉民警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在民警询问车辆检验状况时陈某信心满满地告诉民警,他驾驶的车辆才委托朋友检验出来,绝对合法的。可民警用移动警务通进一步核查时,发现陈某驾驶的摩托车检验有限期到2017年8月31日止。陈某对民警的查询结果表示不服,并要求回家取行驶证来“一证清白”。

所托非人 花450元“假”检了个摩托车

5分钟后,当陈某回家取来行驶证并告述民警他驾驶的车辆检验有效期到2019年1月。民警一看,发现陈某行驶证上加盖的检验章明显是伪造的。经民警询问陈某得知,陈某驾驶的摩托车是陈某跟一家摩托车修理店买的,买了快两年了并没有过户。只是在2016年8月、2017年8月分别两次委托不同的朋友“代”检了摩托车。没想到,2017年8月他委托的朋友在收了陈某450元的检验费后却只在行驶证上盖了个假章并忽悠陈某车辆已经检验。随后,民警对陈某实施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合计处150元罚款、驾驶证记5分的处罚,并告知陈某检验摩托车需要的费用和龙陵县镇安镇每月车管服务下乡检验摩托车的具体日期,督促陈某定期进行车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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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某朋友私自加盖摩托车检验章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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