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都區檢察院強化財產刑執行監督 4名社區矯正人員補繳罰金11萬餘元

近期,蓮都區人民檢察院監督法院執行一起刑事財產刑案件,

並督促3名社區矯正人員向法院主動繳納財產刑,共計11.7萬。

蓮都區檢察院強化財產刑執行監督 4名社區矯正人員補繳罰金11萬餘元

案情回顧

罪犯毛某某,因犯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於2012年被麗水市蓮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330000元。2016年被裁定假釋出獄,在麗水市蓮都區司法局萬象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蓮都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對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檢察期間,發現其財產刑一直未履行。

蓮都區檢察院強化財產刑執行監督 4名社區矯正人員補繳罰金11萬餘元

因毛某某的社區矯正時間將在2018年11月結束,我院督促其履行法院判決的時間也較為緊迫,為了讓毛某某能主動履行財產刑,我院刑事執行檢察部的幹警多次到毛某某所在社區居委會、萬象司法所走訪調查。瞭解到毛某某具備部分履行能力,其子女對其也較為孝順後,我院幹警多次與毛某某談話,通過釋法說理,讓其認識到財產刑判決的嚴肅性,再通過與其子女溝通,毛某某表明願意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主動向法院繳納罰金,並且承諾在社區矯正期滿後,也會積極履行財產刑。

蓮都區檢察院強化財產刑執行監督 4名社區矯正人員補繳罰金11萬餘元

我院隨即向麗水市蓮都區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予以執行。通過幹警的努力以及社區居委會、萬象司法所、區法院的共同幫助毛某某主動向法院繳納罰金4萬元

除了這起案件,蓮都檢察的幹警們還做了這些

劉某某犯汙染環境罪,督促其向法院繳納財產刑2萬元;

張某某犯開設賭場罪,督促其向法院繳納財產刑2.7萬元;

黃某某犯詐騙罪,督促其向法院繳納財產刑3萬元。

......

通過上述對社區矯正人員的財產刑執行監督,我院切實履行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特別在社區矯正檢察中進行財產刑執行監督工作納入制度化、常態化的軌道,進一步保證國家刑罰執行的完整性,維護了國家司法公信力,發揮了財產刑應有的懲戒、預防作用。

蓮都區檢察院強化財產刑執行監督 4名社區矯正人員補繳罰金11萬餘元

法律小貼士

什麼是財產刑?

財產刑 是以剝奪犯罪分子的財產為懲罰內容的刑種,有沒收財產和罰金兩種。

沒收財產是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強制沒收其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罰金是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強制其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

罰金 是強制罪犯在一定的時限內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罰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沒有的優點,既可以給罪犯一定的懲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關押中受其他罪犯惡習的影響,特別適用於處罰經濟犯,因而罰金刑的適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擴大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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