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忽悠」的後果你承擔不起!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就在前兩天,

消防蜀黍又被“忽悠”了!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假警

8月23日,瀘州市敘永縣公安局查處了一起謊報火災險情、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8月22日,袁某在酗酒後撥打“110”和“119”報警,稱自己房屋著火了!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立即出動。到達現場後,發現袁某所居住的房屋並無過火燒燬情況發生。經過調查取證,袁某承認自己報假警。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袁某的行為系謊報火警的違法行為。其本人也對該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第3項規定,謊報火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罰,嫌疑人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明說,

接到假警,

蜀黍的心理是真的“很不爽”!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為啥?

119火警電話是

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生命熱線”。

如果把火警電話當成兒戲,

隨意撥打、惡意騷擾,

不僅容易造成通話佔用,

耽誤真正的火警電話接入,

更是違反了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謊報火警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不要因為好奇心或者惡作劇,

而在違法的邊緣試探!

惡意騷擾或報假警,

不僅違法,

你也會付出應有的代價!

“忽悠”的後果你承擔不起!

拘!“忽悠”的后果你承担不起!

深化“放管服” | 四川推進消防行政服務改革,請您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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