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初級成績公佈剛好兩個月,又一批初級考生因為違規被取消了初級會計成績!

據消息:196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了,近期更有27個CPA證書被注協收回,(之前)也還有一些中級考生成績被取消,又悔又痛,那麼,很多考生就問了:他們到底幹了啥?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看到最後,你就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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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名初級考生成績被作廢,

27個CPA證書就這樣被“收回”了?

證書真的沒了!

1、196名初級考生成績被作廢,有的一輩子背上誠信記錄

近期,已經跟大家發送過這個消息: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公佈了會計初級考試違規違紀人員處理公告,很多人將會因違紀被取消成績並計入誠信檔案。

大致看了一下,其中嚴重違紀違規的有114人,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有82人,共計196人。

讓人特別在意的是嚴重違規違紀的考生不僅取消此次成績,還被記錄在誠信檔案5年!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成績取消,而且誠信記錄檔案上永久記錄!

這些人白考了!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情報君覺得,一次違規違紀取消成績都是其次,背上誠信記錄可就影響大了,真的是得不償失。

每年初級考試過後,都會公佈違規違紀考生的名單,一般就這兩種處理方式。那麼其它證書考試,會在什麼情況下取消成績呢?

2、辛辛苦苦5年考注會,27名CPA考生的證書,就這樣被“收回”了?

無獨有偶,廣東注協官微上兩則通告也是顯山露水: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廣東省注協關於撤銷李能等9名註冊會計師註冊的決定:因這9名自行停止執行業務滿一年,廣東注協決定撤銷這9名註冊會計師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另外廣東注協在同一天還出了這個通告:廣東省注協關於註銷裴希平等27名註冊會計師註冊的決定。這則公告中則公示名單中不僅包含上則公告中的9人,還包含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的18人。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廣東注協決定註銷他們註冊會計師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有關人員可申請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

看到這裡很多會計考證黨表示已經哭了,初級職稱成績取消,那是因為作弊等原因,可是註冊會計師證書說取消就取消啊?那可是辛辛苦苦不知道多少年考下來的,就這樣被收回去?太殘忍了!但想必也是違反了某些規定吧!

那麼今天就給各位普及一下,財會證書考試成績什麼情況下會被取消,財會證書什麼情況下會被收回?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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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被作廢,

證書被收回,這些人到底做了什麼?

他們到底做了什麼?

在說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來看下,一則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的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通知。

據通知:

1、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佈、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2、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3、對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違反承諾條款的報考人員,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以上這3點一旦觸碰到,考試成績被取消、作廢就是必然的了。尤其是第2點,被認定為雷同卷或作弊,都會被追加助理,想必這些考生就是“觸碰”到這些了!2017年中級也有部分考生成績作廢,又悔又痛,財會人,是時候引以為戒了!

註冊會計師證書被“收回”原因,

因為酒駕?!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多名初級考生成績作廢,CPA證書收回,他們到底幹了啥?!

當然這個只是個例,註冊會計師證書被“收回”的主要原因有:

(一)撤銷

撤銷是行政機關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實施的糾正措施,主要是指在行政機關進行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行政許可的實施過程中存在法律規定的違法情形時,撤銷許可期限尚未屆滿的行政許可。

(二)註銷

註銷主要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由行政機關通過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公告行政許可失去效力。

(三)吊銷

與撤銷、撤回、註銷不同的是,《行政處罰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行政處罰的一種類型。吊銷是指因被許可人在從事許可事項的活動中存在嚴重違法情形,行政機關作出剝奪其從事許可事項資格的行政行為。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第十六條, 註冊會計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撤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自行停止執行註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的。

看到這些不知道,

各位有什麼看法?

其實情報君總說,財會人本就應以原則為首要考量準則,考試作弊被抓、做些違法犯紀的事情,成績取消、證書被收回實屬“自討沒趣”哇,還是誠信考試為好。

財會行業的大力發展,還需你我同守!國家也在調整各稅收、稅務、收入等政策,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財會人可以真正的擁有主動權,從正直的方面為企業謀福利,也能真正地保護企業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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