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大媽和加國男子相識4天後閃婚!移民申請卻無數次被拒

因陷入黃昏戀的陳女士最近遇到了大麻煩,她和加籍丈夫結婚後,一直想方設法移民到加拿大共同生活,但其移民申請卻屢屢被拒,移民官指出,陳女士的結婚真實目的很有可能只是想獲得加拿大身份,婚姻真實性存疑,所以拒絕了之後陳女士的司法複核申請。

見面4天后閃婚,從2008年開始辦理移民

現年56歲的陳女士和現年70歲的丈夫相識於2007年。他們在2007年12月初經人介紹後開始異地來往,平時只能靠長途電話聯繫,打了一個月後的電話後,感情逐漸升溫。2008年1月17日,二人在中國首次見面約會,聊的熱火朝天,4天后就閃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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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陳女士想擺脫常常見不到面的困擾,來到加拿大和丈夫一起生活。於是2008年4月,由她的丈夫擔保夫妻團聚移民,陳女士和丈夫左等右等,2009年4月,等到了不好的消息:移民申請被拒!陳女士的丈夫趕緊向移民部提出上訴申請,然而2011年1月上訴申請被駁回,移民部給出的理由是,陳女士的丈夫作為上訴人,沒有足夠的理由證明自己和妻子的婚姻是真情實感的,換句話說,二人閃婚太快,婚姻真實性存疑。

不甘心的陳女士在2013年9月再度提交了移民申請,但她的申請在2013年12月被拒。陳女士的丈夫再度向移民上訴部門提出了上訴,但在2014年8月撤回了上訴申請。

一轉眼就到了2015年,此時的陳女士依然還在想方設法來到加拿大生活。9月19日,她通過美國入境加拿大,她對此行動解釋稱,丈夫身體病了需要做手術,自己又不能陪在身邊照顧,所以決定來到加拿大。

移民申請N次被拒,六個問題判定婚姻關係可疑

2016年7月15日,陳女士在加拿大境內提交了配偶擔保的移民申請,她和丈夫均在2017年12月5日接受了移民官的面談,陪同出席面談的還有律師和翻譯助手。面談時間持續了將近2個小時,移民官詢問陳女士和丈夫很多感情細節,包括日常婚姻、性關係細節、二人的家庭背景等等,經過移民官的分析,2018年1月9日,陳女士再再再次得知移民申請被拒,理由依然是,婚姻真實性存疑,結婚目的極可能是為了獲取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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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

移民官指出,通過這次談話發現,陳女士和丈夫在六個問題上有不同答案。首次第一個,移民官問陳女士有幾個孫子孫女,陳女士說有3名孫子孫女。而她的丈夫則回答說,妻子有4名孫子孫女;其次移民官問兩人上次外出吃飯的時間,陳女士說,她丈夫的外甥請他倆去家中吃飯,而陳女士的丈夫則說,他的侄女在2015年帶他們去一間中餐廳飲茶。另外,移民官詢問陳女士的受教育程度時,陳女士說自己在校接受教育的時間是7年,但她的丈夫說,她在校接受教育的時間是9年。剩下的問題包括二人在出席面談的前一天晚餐吃了什麼菜,面談當天早晨起來是幾點,二人的首次性關係。

結合這些分析,移民官認為二人的答案出入太大,婚姻真實性的懷疑。對此陳女士認為,這些問題太過瑣碎,沒有那麼重要,於是尋求司法覆核。聯邦法院的法官在日前發表的裁決中指出,該宗申請的決定性議題就是移民官發現陳女士的婚姻不是真實的,而他也認同移民官的結論是合理的。

司法複核被駁回,種種問題牽引出二人答案有出入

法官在裁決中說,陳女士說和丈夫在面談當天的醒來時間的說法存在差異是不重要的,他同意她的說法。但其他的答案都有出入就不夠合理了,因為種種問題都涉及到陳女士和丈夫的家庭因素。

陳女士聽聞後解釋說,法官只是根據自己的題目進行夫妻關係推測,沒有全面瞭解到自己和丈夫的其他信息,比如說她提供了丈夫將自己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和房東提供的來往信件都可以證明婚姻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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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個證據法官並不接受,提出陳女士的丈夫將她列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可能有多個理由,至於房東提供的信件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由此得出結婚,移民官提供的拒籤理由可能不是完美的,但從整體來看,移民官的決定是合理的。因此,陳女士尋求司法覆核的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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