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为加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执行力,推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查找工作不足,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西宁市、海东市、玉树州、海西州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检查情况,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落实“一优两高”战略的具体实践。二要加快制定《办法》配套措施。各部门、各级政府要压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办法》配套措施和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三要加强能力建设。搞好宣传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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