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乃宣们还活着中国的女人就惨了

据《清史稿》记载,劳乃宣,浙江桐乡人,中国近代音韵学家,生于1843年,逝于1921年。有人说,劳乃宣是集保守与开明一身的学问大家。其实,劳乃宣 “开明”的事没看到,保守反动的事则是一箩筐。其无论如何“开明”,都抹不掉其顽固派的底色。

1902年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编纂了《大清新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等。这些新律的修订,遭到了以张之洞、劳乃宣为首的礼教派的强烈攻击。

沈家本们提出的新刑律草案,其中有一条“无夫奸不为罪”,即“没有丈夫的妇女,发生性行为不算犯罪”。

《中国误会了袁世凯》一书说:女人怎么处理自己的身体,是个人的自由。但那年头绝大多数妇女还在缠足,波伏娃虽已出生,却远在法国——这条有鼓励婚前性行为之嫌的法案所引起的轩然大波可想而知。

劳乃宣认为新刑律只列有夫合奸罪,而无夫合奸不为罪,是“失之太过”,不符合中国人心。他主要按旧律分别无夫合奸与有夫合奸定罪,无夫合奸稍轻于有夫合奸才“最为平允”。这就意味着婚前性行为都是有罪的。

在资政院议决《大清新刑律》时,双方就有关三纲五常的诸条款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礼教派坚决维护三纲五常,到最后,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子孙对尊长的侵害是否适用正当防卫和无夫和奸是否定罪两条上,两派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最后只好采取投票法来表决。无夫和奸不定罪没有通过,后改为有罪写入《暂行章程》。

还好,劳乃宣没有活到今天,大清也亡了,否则中国要造多少监狱来关女人啊。

顺便说一句,劳乃宣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短暂的借尸还魂。在1983年“严打”中,一些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如马燕秦被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一位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活在今天,木子美们应该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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