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乃宣們還活著中國的女人就慘了

據《清史稿》記載,勞乃宣,浙江桐鄉人,中國近代音韻學家,生於1843年,逝於1921年。有人說,勞乃宣是集保守與開明一身的學問大家。其實,勞乃宣 “開明”的事沒看到,保守反動的事則是一籮筐。其無論如何“開明”,都抹不掉其頑固派的底色。

1902年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編纂了《大清新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民事訴訟法》、《法院編制法》等。這些新律的修訂,遭到了以張之洞、勞乃宣為首的禮教派的強烈攻擊。

沈家本們提出的新刑律草案,其中有一條“無夫奸不為罪”,即“沒有丈夫的婦女,發生性行為不算犯罪”。

《中國誤會了袁世凱》一書說:女人怎麼處理自己的身體,是個人的自由。但那年頭絕大多數婦女還在纏足,波伏娃雖已出生,卻遠在法國——這條有鼓勵婚前性行為之嫌的法案所引起的軒然大波可想而知。

勞乃宣認為新刑律只列有夫合奸罪,而無夫合奸不為罪,是“失之太過”,不符合中國人心。他主要按舊律分別無夫合奸與有夫合奸定罪,無夫合奸稍輕於有夫合奸才“最為平允”。這就意味著婚前性行為都是有罪的。

在資政院議決《大清新刑律》時,雙方就有關三綱五常的諸條款又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禮教派堅決維護三綱五常,到最後,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子孫對尊長的侵害是否適用正當防衛和無夫和姦是否定罪兩條上,兩派各持己見,爭論不休,最後只好採取投票法來表決。無夫和姦不定罪沒有通過,後改為有罪寫入《暫行章程》。

還好,勞乃宣沒有活到今天,大清也亡了,否則中國要造多少監獄來關女人啊。

順便說一句,勞乃宣在20世紀80年代曾經短暫的借屍還魂。在1983年“嚴打”中,一些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的女人如馬燕秦被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面對死刑判決,一位王姓女子說了這麼一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為現在也許是超前的,但20年以後人們就不會這樣看了。活在今天,木子美們應該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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