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期的「杜月笙」該死嗎?

漢武帝時期,有個杜月笙一樣的人物,那就是郭解。

他的死是由兩個兇殺案件引起的。

漢武帝把各個地方的豪強都遷徙到茂陵。設置的豪強條件是家產超過300萬。郭解沒有那麼多錢,本來不用遷走。但是當地的縣官很怕他,還是把郭解申報上去了。郭解的侄子刺殺了這個縣官。縣官的家人到長安告狀,竟然被人殺死在舉報的衙門口。漢武帝聽了非常生氣,就下令把郭解抓起來。郭解到處逃跑,連累了不少人,最後還是被抓了。查來查去,作奸犯科的事情都是發生在大赦以前,大赦之後沒有證據證明郭解犯過案子。

調查郭解的使者向當地人打聽郭解,郭解的門客就向使者誇讚郭解的賢能。座中有個儒生插話說:“郭解有啥賢能呢?他乾的都是些作奸犯科的事情。”郭解的門客很生氣,就殺了那個儒生,還割了他的舌頭。使者責怪郭解,郭解不知道是誰幹的。這個門客也找不到了,按照法律審來審去,郭解無罪。

從法律的眼光看,確實無法給郭解定罪,因為沒有他犯罪的證據。但丞相公孫弘認為, “郭解只是一個平民百姓,做行俠弄權的事情,看誰不順眼就隨意殺掉;軹縣儒生的被殺,郭解雖然不知情,但這個罪比郭解親手殺人還要大,應按大逆無道的罪名判決論罪。”於是漢武帝就把郭解滅族。

《資治通鑑》的原文是這樣的:公孫弘議曰:“解,布衣,為任俠行權,以睚眥殺人。解雖弗知,此罪甚於解殺之。當大逆無道。”遂族郭解。

大逆和無道分別是兩個罪名。大逆,指危害君父、宗廟、宮闕等罪行。“不道”罪的範圍比較廣泛,凡是違反當時的倫理道德要求的悖逆行為,都可以稱為"不道"或"無道"。如“殺不辜一家三人為不道。”從實體法的角度看,郭解死得並不冤,死在他及其團伙手下的冤魂無數,報應遲到了,但最終沒有缺席。但是從程序正義的角度看,沒有蒐集充足的證據,就判定郭解滅族,實在草率。

郭解為人個子矮小,精明強悍,不喝酒。他小時候殘忍狠毒,心中憤慨不快時,親手殺的人很多。他不惜犧牲生命去替朋友報仇,藏匿亡命徒去犯法搶劫,停下來就私鑄錢幣,盜挖墳墓,他的不法活動數也數不清。但卻能遇到上天保佑,在窘迫危急時常常脫身,或者遇到大赦。

等到郭解年齡大了,就改變行為,檢點自己,不再殺害無辜者,用恩惠報答怨恨自己的人,從事社會調節工作,恭敬待人的態度,不敢乘車走進縣衙門,於是就變成了杜月笙式的人物,為自己贏得了巨大的聲望。

連大將軍衛青都與有交情,替郭解向漢武帝求情,說:“郭解家貧,不符合遷移的標準。”但是漢武帝的政治觸覺極其敏銳,立馬看出了問題的實質,說:“一個百姓的權勢竟能使將軍替他說話,這就可見他家不窮。”郭解於是被遷徙到茂陵。人們為郭解送行共出錢一千餘萬。郭解遷移到關中,關中的賢人豪傑無論從前是否知道郭解,如今聽到他的名聲,都爭著與郭解結為好朋友。

一個平民百姓,憑藉暴力凌駕於社會之上,分享皇帝的統治權力,這是對皇權的挑釁,自然不是漢武帝所能容忍的。如果在現代法治社會,郭解或許能逃脫懲罰,畢竟沒有找到他犯罪的證據。但在皇權專制社會,是絕不容許郭解這樣危害社會、挑戰皇權的人物存在。如果承認郭解權威的存在,那麼政府權威勢必受到削弱。郭解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不參加徭役,卻藏奸納垢,欺行霸市,暴力壟斷,靠非法組織斂財牟利,對漢王朝的社會秩序形成了相當大的衝擊與破壞。因此,漢武帝殺他是勢所必然。王夫之說:“公孫弘請誅郭解,而遊俠之害不滋於天下,偉矣哉!”人們認為郭解是大俠,其實就是一高級流氓頭子而已。有人說是漢武帝殺了郭解,其實是郭解自尋死路。皇帝有權取消對郭解往日罪行的赦免,以他昔日的種種罪行殺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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