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整容後「不像自己」 換身份證遇尷尬

身份證到期需更換,女子卻遭遇尷尬——因為她整容後本人和身份證上的照片差別太大,不能直接給她辦理,需要其提供醫院出具的整容證明。可是女子又沒有保留,且急需更換新的身份證,於是工作人員只好為了證明“她”是“她”本人而進行大範圍走訪。

對此,公安部門提醒,如果進行過整容手術,一定要記得保留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以免在換領身份證或需要出具身份信息時造成麻煩。

“你好,想換身份證的話,應該怎麼辦理。”近日,一女子到丹東振興公安分局湯池派出所諮詢身份證相關事宜,女子掏出身份證遞給戶籍民警,民警看了一眼日期發現是到期了,告知女子需要先去拍照然後再回派出所辦理。在遞還給女子時,民警看了一眼照片發現與現在女子的長相差異好像很大,便問了一句,女子回答說自己瘦了,便走出了派出所。

過了不久,女子又回到派出所,說是拍照的工作人員表示不能給她直接拍照換證,因為她看起來和舊身份證完全是兩個人,需要其提供確實是本人的證明。戶籍民警這次接過她的身份證仔細看了一眼照片,發現舊身份證上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等臉部特徵確實與現在全都不一樣。這次詢問女子緣由,女子才說自己整容了。

按照規定,凡是做過整形手術的人員,在換領身份證時都需要到實施手術的醫院開具證明。“可我是在外地做的手術,太遠了,我就算專門回醫院開個證明,也來不及了啊。”女子表示自己著急用身份證辦理護照,需要出國一趟。

因為情況特殊,戶籍民警專門向丹東市公安局的戶政負責人員進行了彙報,經過研究決定用走訪的方式來確認女子的身份。於是社區民警在走訪了她生活所在地的村委會、鄰居和親友之後,確認了女子確實是“本人”,再由村委會出具了一張身份證明,用於女子辦理身份證。

對此,警方提醒大家:如果容貌發生較大變化時,應及時到公安機關換領新的身份證件,以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對於因整容而發生容貌改變的,在換領身份證時,應該提供相應的整容證明;對於因疾病等造成容貌大變的,則要提供相應的醫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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