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男子摆摊“打气球”,被判非法持枪获刑一年!

墙上挂满小气球

三五米开外支一把气枪

打中规定数量的气球

就能获得相应的奖品

这种小摊点

在游乐场、庙会等地方都会看到

很多人并不陌生

江油男子摆摊“打气球”,被判非法持枪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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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种射击游戏操作简单

中奖率较高,也受到了不少人们的喜爱

然而,近日

江油一摊主却因这种射击游戏获了刑

罪魁祸首则是用来“打气球”的枪

网购气枪摆摊

涉嫌违法被判刑

生于1976年的刘某某,是江油居民,初中文化。

前不久他闲逛太白公园,见有人摆摊,用气枪打气球,生意很好,就托人网购了几支气枪摆摊打汽球。

警察问刘某某有持枪证吗?他大吃一惊:“玩气枪也需要持枪证? ”

江油男子摆摊“打气球”,被判非法持枪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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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收缴刘太平摆摊的气枪,并到他家里搜查,查获仿AK枪支7支、仿AK弹夹4副、仿AK玻箱8副、仿M16配件1副、仿M16弹夹1副。其中4支疑似枪支属非制式枪支且不能击发,不具备鉴定条件。

经绵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3支疑似枪支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案发后,扣押的3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暂存于江油市涉案财物保管中心。

江油男子摆摊“打气球”,被判非法持枪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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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刘太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三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

遂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随案移送的三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予以没收。

看到这个新闻事件

不经想起前几年一个相同的案件

↓↓↓

退休大妈摆摊“打气球”

涉嫌违法被判刑

2016年12月27日,天津老妇赵春华摆设射击摊位营生,后被警方抓获,并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引起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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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华系51岁老妇,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间,在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摆设射击摊位谋生。10月12日晚,赵春华被抓。

判决书说明,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春华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枪状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

涉案9支枪状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那么

如何辨认枪支、玩具枪及仿真枪呢?

江油男子摆摊“打气球”,被判非法持枪获刑一年!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

  • 枪口比动能在每平方厘米1.8焦耳以上的,属于枪支
  • 每平方厘米0.16焦耳以下的,属于玩具枪
  • 数值介于0.16到1.8之间的,属于仿真枪。

但是

很多购买并持有各种类型枪支的人坚称

自己并不知晓这些规定

而事实上

在市场上能随意就购买到的各种玩具枪和仿真枪

也并没有明确标明所谓的“枪口比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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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比动能是指子弹弹头离开枪口的瞬间所具有的动能,除以枪口的横截面积,得出的数值。这一数值,会受到子弹自身的材质、重量、枪口大小等因素的影响。

如何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现行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但对于什么是枪支,没有明确的说明。

综合:北京时间新闻、警眼看天下、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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