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高铁占座男子的行为可以让他禁止上高铁吗?铁路局是否有相应规定?

小小樱桃的Mom


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这只是个案,也不属于恶性案件。

霸占他人座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而列车员,列车长,乘警,都没有处理好,使得受害者遭受到了持续的利益损害,因此,真正的责任人,其实是乘警,而不是孙某,如果没有乘警的不作为,就不会有孙某的不法侵害行为的继续。

如果乘警对孙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警告,强制,甚至拘留,其实,问题早就得到解决了。


沈阳杨艺


对于男子的行为肯定的说,是可以禁止其上高铁的,此前5月1日施行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就已经明确了几类行为人将别限制乘坐火车,注意是火车,还不仅仅是高铁动车。

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改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2018年5月1日起,两类人被明确限制乘坐火车。一类是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还有一类人就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

而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属于第一大类当中,该类当中的行为具体包括:

  •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而本案中男子行为已经属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故而对于该男子可以限制其乘坐火车!

最后多说一句,通过新闻可以发现案发时列车长和乘警一直都在劝导男子,但是很明显男子并不买单,而且始终以无赖的姿态拒不配合,最终该事件也是不了了之,所以为何事件引发如此多的关注和热度,我想一部分原因是男子的行为赖上了一个新境界,一方面是乘警和列车长始终劝导,却没对男子采取任何措施,令人困惑。


麋鹿说法


相关法律中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对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可以禁止其永久购买高铁票。

该男子的行为确实恶劣到极点,已经引起大家的公愤了,一个正常的人不会蛮不讲理到这种地步,各自买好了车票,大家各做各位,你凭什么占着别人的座位不起来,不起来就不起来语言还那么霸道无理,简直就是欠打。对于这种人,我还真希望他永远都别上高铁,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是规则。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就觉得该男子真的很可笑,一个大男人,坐在人家一个女士的座位上竟然还装病,你倒是继续装啊,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像这种不道德的人,我觉得就应该把他曝光到网上,让大家都见识见识他是什么样的人,不仅给自己抹黑,更是给家人,朋友和工作单位抹黑,既然你不愿意遵守规则,那就得让你学一次乖。

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应该相互包容理解,并且这本来就是别人的座位,自己根本没有任何权力去占有别人的座位啊。

希望大家都不要像这个装病男一样成为过街老鼠,规则既然能够制定,那就有他存在的价值,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都无视规则,那这个社会岂不是一团糟。

最后,希望这个男子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大猫聊三农


期望接下来这个猥琐男面临的惩罚是高铁黑名单和单位的处分,另外乘警也要处理。

1、这件事,网民最大的不满其实是对乘警。因为乘警的纵容才是让这样人横行的原因。


2、网民的期待是,乘警到现场,责令此人让座,如果不让则警告,再不让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遭遇反抗,则涉嫌妨碍公务,可依法拘留。

3、如果乖乖的离开则解决问题,乘警只需要依法规范的办案,同时打开执法记录仪。

4、而我们的乘警是妥协,和稀泥,违反原则,没有依法办事,这也是对自己责任的失职和渎职,是需要处理的。

5、而这个看上去肾亏和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男人,就是惯的毛病,打一顿立马就老实了。

6、但是,打他一顿的代价是,相互斗殴,各打五十大板,这就是我们的悲哀,现在已经错过了拘留他的机会,只能指望单位对他处罚了,这是违反社会公德问题,单位要处理的。

7、最后说两点:人肉是违法的,对这样人不用打马赛克。


韩东言


对G334次列车上发生的霸道占座行为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禁止乘坐高铁列车,对此,国家和铁路部门有规定。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员乘坐火车的意见”的限制对象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主要是从安全上讲,对“扰乱铁路站车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对这部分人限制乘坐火车。”霸道占座者”属于扰乱列车秩序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但还不属于危及安全。另一规定是“在其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其它领域包括购票、检票、乘坐列车等。对这部分人限制乘坐高铁列车、动车组一等座。“霸道占座者”不仅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也是受到全社会的严厉谴责,对其限制乘坐高铁列车有法可依、处理得当。

此外还可按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

此行为已构成社会公害,不处理不足以平公愤,不处理还会发生新的、更多的霸道行为。期待有法必依。


修为不止


高铁座霸的行为是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因此在社会舆论的施压下,很有可能会被禁止乘坐高铁等列车。

微微一笑很倾城,这怕不是倾城这么简单,一人吐口唾沫就能把他淹死。

根据《铁路管理安全条例》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列车上或者车站内禁止抽烟的区域; 3.票贩子等; 4.使用假冒证件牟取利益的; 5.持假冒证件; 6.不符合规定且拒不补票的; 以上所犯条款禁止乘坐高铁等列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会食月的天狗


法律有相关规定,但法律要“长牙齿”呀,否则有什么用?

根据这种恶意霸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可以把他拉黑,禁止以后坐高铁,他如果喜欢坐轮椅就让他坐轮椅嘚瑟去!

至于是哪条法律规定,已经有太多回答提到,我就不再这里啰嗦了。

我在这里想强调,法律是用来执行而非摆设的,有规定就执行才有用!

就此事而言,乘警就没有起到执行法律的作用。明明是这个无赖霸占他人座位,还要求别人站着,或者坐他的位置,或者去坐餐车,不仅是无耻,而且已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

这个时候,乘警居然拿他没办法,被占座的小姑娘,一直等到下车都没能坐回自己的位置,没有听到一句道歉。这种软弱的执法,分明就是不作为,纵容了无赖的违法行为,羞辱了法律尊严!

总之,法律不是拿来看的,是拿来用的,法律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否则,对违法分子仁慈,就是对无辜公民的残忍!


李蓬国一针见血评论


完全可以罚他不上高铁!完全可以把他拉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乘坐高铁。这件事现在已经影响很大了,从男子的语气上、态度上都可以感受到,他本人是一个素质极其底下的人,基本的尊重和遵守规则都没有做到。

最让人感觉到气愤和不解的是,这名男子的座位也是一个靠窗的,而且距离女孩子的座位并不远。但是他却霸占着别人的座位不走,即使在乘务员和乘警的劝说之下,依然霸占着不走。还推脱说自己站不起来,而且即使到站了也站不起来,还让乘警给他准备轮椅。可结果到站以后却逃之夭夭了。

这种人的行为和做法影响极其恶劣,如果相关部门不处理的话,那以后是不是会有更多的人来效仿?对于这种用户的基本权益都无法满足的话,那么,以后或许有更多霸占座位的人士出来,这种邪恶之风坚决不能助长。

所以,坚决支持让此人拉入高铁黑名单,禁止其以后再乘坐高铁。您认为应该把此人拉入黑名单,禁止其再次乘坐高铁吗?


保险岛岛主


这种可耻的行为,还真有法(据)可依。虽然不是对强占座位的行为做出了明文规定,但也有相关法律规定规制。

根据2018年5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颁布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了七种行为会在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分别是: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3.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这个案件中,我们重点看第一条和第七条,即如果乘车人“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或者因为乘车中的不当行为受到了相应行政处罚,铁路部门就可以对其采取180天的拉黑措施。

是否适用第一条?

该男子占座的行为,可以列为“扰乱交通运输秩序”

高铁占座男子的行为,表面上和上面规定的第1条最接近,就是“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可能你要问,这位高铁占座男子的行为虽然很可恶,但是并没有危及铁路安全。这里要注意的是,该条文的意思是,如果乘客扰乱铁路站点和车辆运输秩序,同时有危及铁路安全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结果之一的,都可以被列入180天禁乘黑名单。

是否适用第七条?

如果要适用第七条

该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另外,该男子的行为可能还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对其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该男子被行政处罚,也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

如果高铁占座男子的行为,被铁路公安部门处罚,则意味着他受到了行政处罚。那么就符合拉黑条款的第七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铁路部门可以对其采取180天限乘措施。

该类信用记录会被保存5年

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铁路总公司 ),从 2018年5月1日起,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下列人员限制坐火车: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再根据《治安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座霸男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火车秩序,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最重的可以处500罚款、10日拘留。

座霸男子受到了行政处罚,就可以被限制乘坐火车了。真没搞明白,为什么乘警没有查处座霸男子的违法行为?

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对守法的伤害,破坏的是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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