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玉林持槍殺人案啓示:寧得罪老實人,莫得罪前科犯

根據江西警方的最新消息,在上高縣犯下3起兇案,連殺4人的犯罪嫌疑人況玉林於21日晚間10時20分左右被擊斃。

8月20日,況玉林持自制雙管鋼珠短槍殺害熊某、聞某夫妻兩人,又相繼殺害了萬某(男,現年46歲)和杜某(男,現年35歲),此案共造成四名被害人死亡,作案後況玉林騎乘摩托車潛逃。

熊某和聞某是一對五十多歲夫妻,他們和殺人犯況玉林是鄰居。大約在三年之前,況玉林租了他們隔壁的房子,一個人住在那裡靠打零工生活,每次回家都要經過熊某和聞某居住的平房。俗話“遠親不如近鄰”道出鄰里關係對這種平房住戶的重要性。況玉林一人在外,開始和熊某夫妻沒太多來往,彼此關係尚可。但因為房屋後一小片菜地的問題,雙方的關係逐漸惡化。

熊某夫妻在平房後開墾了一塊菜地,況玉林也緊挨著他們菜地種了些蔬菜,因為菜地分界問題不斷有小摩擦發展到口角,婦女聞某經常在菜地幹活時出言辱罵況玉林。

況玉林曾因盜竊罪兩次入獄,1996年8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在2005年初刑滿釋放,但四年以後的2009年7月,就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這就牽涉到前科犯的再犯罪問題,許多犯人都是很年輕就犯罪,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且沒有穩定的職業。出獄後迫於生存壓力,很有可能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以廣東某縣法院的數據為例,2011年,該院審結刑事案件七百餘件,判刑1070人,其中有180人系再次犯罪,約佔被告人總人數的17%,2012年上半年,該院審結刑事案件近400件,判刑561人,有60名被告人系再次犯罪,佔被告人總人數的11%。可見大約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有前科人員會再次犯案,這個比例在犯罪率較低的我國來說已經相當高了。

前科犯的重複犯罪率高有兩個原因:一是前面提到的文化程度低,再就業困難,特別是盜竊犯和刑事犯。二是社會對前科犯的戒備心很強,缺乏接納和包容。例如青少年犯罪後,原就讀的學校多會將其開除,其他學校也不願意接收,導致本來只是一時失足的青少年產生破罐破摔的心理,繼續犯罪。而成年罪犯釋放後也難以找到穩定工作,有前科記錄會讓他們在工作、買房、經商、貸款方面存在種種障礙。例如,滴滴打車等網約車公司就堅決要求司機必須是零前科。

而向況玉林這樣的二進宮人員,因為在監獄呆得時間太長,受到各種負面思想的影響,加上出獄後生活不順利,往往會產生性格扭曲,心理變態,有自卑感,到哪裡都覺得自己被人看不起,發展到最後會仇視社會,睚眥必報,通過嚴重犯罪毀滅自我來報復社會。

熊某和聞某其實並不知道況玉林前科犯的身份,他們和況的矛盾只是農村很常見的鄰里糾紛,如果稍有剋制就不會鬧大。但況玉林受到了強烈刺激,認為他們看不起自己,是本地人故意找茬欺負自己這個租房者,懷恨在心。在生活不順決定報復社會後,便首先持槍殺害了這對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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