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女孩和鄭州空姐被滴滴順風車司機殺害,罪犯會被判死刑嗎?爲什麼?

青少年榜樣694


死刑毋庸置疑,非自首,強姦,故意殺人,情節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慣犯。

但是這裡反思的問題是滴滴的問題,以及大量中國企業存在的問題。就是人命值多少錢?

在這些企業看來一條人命幾十萬只是小几百萬,出事了只管賠。滴滴第一時間發表聲明3倍賠償,真的有意義嗎?對家屬也許有點意義,但是對整個事件以及後續沒有什麼太大意義。

滴滴的商業模式有問題嗎?沒有,需求來講是沒問題的,只是放到市場上因為涉及人的因素,衍生出了各種問題。滴滴能改進嗎?當然能,只是不重視。如何讓滴滴重視?靠的不是輿論,而是制度。這事情發生在滴滴大家聚焦媒體關注,一轟而然。但是還有很多中小企業也有類似的問題。怎麼辦?

無他,修改賠償機制,增加懲罰性賠償,這樣的存責事件。法律應該支持受害者向企業索取懲罰性賠償,且上不封頂。讓這些企業來體驗一條人命幾千萬幾億,出個事今年財報就玩完的感覺,這樣他們才會痛定思痛,重視安全生產!


稍噴勿躁


經過了鄭州空姐事件和溫州20歲女孩遇害事件,一些人都會對滴滴司機產生了質疑。更加的質疑滴滴這個不作為的平臺。本來這位年輕的20歲女孩可以避免遇害,是滴滴平臺不作為的表現,才導致了這件事情的發生。下面我們來看一條記錄,這是另一位浙江的林女士幾天前坐鐘某車的經過。


從林女士的記錄當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的鍾某就已經表現出了犯罪的行動,只可惜的是林女士投訴了平臺,沒有任何的回應。當時應該報警的,因為記錄車牌號,要是報警的這位20歲的女孩就不會遇害了。

其實,這件事情最終的原因要和滴滴平臺有關,如果當時處理得當,不讓他接單或者取消他的滴滴資格,這位女孩就不會有事。所以滴滴方面間接給了犯罪人犯罪的機會,即使是付3倍的賠償金,有什麼用呢?人死了再多的錢也換不回來父母辛辛苦苦養育的女兒。我們看了一段採訪她家人的視頻,人家也是富人家庭,缺你們平臺的錢嗎?錢乾淨嗎?
























給錢江晚報點贊,行動起來,給滴滴公司更大的壓力,為什麼他們的CEO程維不出來道歉?面子就這麼重要嗎?錢真的比人命好重要嗎?

接下來說說滴滴司機怎麼判刑:

鍾某今年27歲四川人,面臨著他的將會是法律最為公正的制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對於“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分子,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鍾某還對受害人小趙進行了強姦,符合了“如果暴力內容的致人死亡中包含故意殺人內容的,以該種暴力性犯罪一罪論處;沒有包含的,以數罪併罰”所以他面臨的可能是死刑,即使不是也會無期。


娛樂八卦小先生


死刑跑不了了,這也是公眾所期望的,不過這兩個案件又折射出了現金貸這個社會問題。


這名犯人強姦並故意殺人拋屍,滿足了《刑法》第36條的【強姦罪】和 第236條的【故意殺人罪】並且屬於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險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進行數罪併罰後,一般情況下會被法院判處死刑。



這個人和上一個強姦犯有一個相同點就是均使用現金貸等貸款,均還不起

這次這個殺人兇手被爆出有56筆現金貸,最近一個月借款次數高達31次,相當於是每天都在借款。

上一個滴滴順風車的兇手貌似也有幾次未還貸款

估計他們知道還不上貸款,所以乾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報復社會了……這才有了現目前發生的慘劇!

我只想說現金貸是毒瘤!!充分利用了人們虛榮和貪圖享樂的弱點。

前兩年的校園貸就是很明顯的例子,害了多少青春少女!!!

而且中國底層年輕人的高負債與破產,已經非常普遍,這潛藏著十分嚴重的社會危機,並影響中國經濟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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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雲追著跑


死罪不死罪,法院會根據情節審理,不過筆者是希望這兩個罪大惡極之人能判處死刑,給予被害家屬一個交代,同時也是給社會一個交代。

這兩起案件作案手法都是特別殘忍,影響很大,都是出自滴滴順風車司機預謀作案,筆者覺得此二人心理極其扭曲,他們所犯之罪非常惡劣。

當然在這兩起案件的背後,就是滴滴順風車平臺的責任,同樣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公司,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空姐遇害案到如今溫州女孩被殺案,二案案發時間之短,滴滴平臺尚處於整改之中,又發生瞭如今的殺人案,可謂是將滴滴推上了真正的風口浪尖,已經到了不得不將順風車業務暫停的地步,如果此次再不下功夫整改,徹底的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那將會對滴滴平臺整體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而這種影響將直接影響到滴滴將來的發展,現在就必須痛下決心,來一場徹徹底底的整頓,只有這樣才能減少些負面影響。

為什麼說筆者希望此二人能判處死刑?因為他們所犯的案件已經不是一般的殺人案了,這兩起案件都是屬於有預謀的作案,而作案手法又太過於殘忍,並且造成的社會輿論又特別大,所以法院審判,對於他們來說,這就得按最重的審判來判處這兩名犯罪嫌疑人。

此二人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轍,都是利用滴滴順風車平臺預謀殺人,他們的行為絕不能說是可以被酌情處理的,法律在他們身上絕不容情。

最後,希望他們被判死刑,一是給死者一個交代,二是起到警示作用,三是以次來減少些社會影響。


珞珈評論社


溫州樂清女孩和鄭州空姐被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姦殺害的兩起案件,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必須給予嚴懲,判處死刑絕不為過!

先來回顧下溫州樂清女孩案件的經過,在8月24日13時左右,被害人趙某(20歲,浙江樂清人)乘坐滴滴順風車從虹橋鎮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後經過警方迅速行動,很快抓獲了滴滴司機鍾某。據鍾某交代,在當日14時50分,將受害人帶至淡溪鎮楊林線山路時,對受害人趙某某實施強姦,並用匕首刺其頸部致大量出血,隨後將受害人拋至道路護欄外的懸崖下,駕車逃離現場。

而在今年五月份,一位鄭州的空姐同樣被滴滴順風車司機殘忍殺害。在5月5日晚上,空姐李明珠在執行完飛行任務後,在鄭州航空港區通過滴滴叫了一輛車趕往市裡,結果在途中慘遭司機劉振華殺害。

據警方披露,兇手劉某行兇過程更為殘忍,遇害空姐李某僅背上就有十多刀,整個身體血肉模糊,強姦殺死後全身赤裸著被扔在了一片荒地上,兇手則選擇跳河自殺!

隨著案件的持續發酵和廣大市民的譴責,滴滴平臺也被迫關閉了全國順風車業務。

兇手必須嚴懲,這樣才能平民憤,也能以此來警醒試圖犯罪的人!





悅遊四方


我相信法院會根據罪犯的罪行來給他們定罪的。這一點我們毋庸置疑。但是說實話,死刑對於他們來說真的是便宜他們了。


之前鄭州的空姐被滴滴司機殺害了,而這個司機自殺了,不管是出於無奈還是處於懺悔,這些都不重要,他想用自己的命來換空姐的命,想的那麼簡單,但是真的替空姐不值得。這個自殺的司機以為這就完了?他自己一甩手自殺就走了,他這是逃避,他這是無能,把自己的親屬都推向了火坑,自己一了百了,有本事把空姐救活你再自殺啊。

而這個殺害溫州姑娘的司機,我想死罪應該是難免了。畢竟這麼大的事情,畢竟這麼殘忍的手段,毫無人性的做法,這放在任何時期都是無法容忍的,所以我想這個不用我們去操心。


我只想說,對於現在還在開滴滴車的那些車主們說,不管你們是什麼身份,你們也有父母,你們可能有孩子,或者將來一定也有孩子,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們的父母或者你們的孩子被一個兇手如此對待,你們會怎麼辦?奉勸那些有邪惡想法的人,趕緊住手吧。


生命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不要因為自己的慾望和愚蠢傷害了他人。


老王偵查記


這個,還用問嗎?

如果連這等行為極度卑鄙齷齪、手段極其兇狠殘忍的強姦殺人犯都不被判處死刑,那麼"死刑”,就當真成了一種只是有"擺設"意義的量刑標準了。

其實,就是這兩個強姦殺人罪犯,自已心裡也很清楚,只要案發後被抓住,就絕無苟且偷生、殘喘延命的可能了——被判處死刑,就是法律對他們唯一可以選擇的判決結果。

否則,那個姦殺空姐的劉犯,也不會畏罪跳河自殺了;只要他感到還尚存有哪怕是一絲的能逃脫死罪判處的希望,他也不大可能會自己先行結束自己罪惡的生命了。

而這個姦殺樂清女孩的鐘犯,雖然不具與他"同類"的姦殺空姐的劉犯有著自己了結自己性命的"勇氣",但我們從他被警察抓到時臉上的神情來看,他也只能假裝滿臉"不在乎”的樣子了;因為他當然也深知,如此罪大惡極,死罪已定然無法逃脫——就是再裝慫,就是再害怕,就是再在乎,也不可能減輕自己的深重罪責了。

這也符合人的普遍性心理(大概意思):當一個人知道必然會有的結果時,他反而會變得坦然,也無所謂有什麼懼怕了。

又何況,這兩個喪心病狂窮兇極惡的罪犯,本就心理扭曲變態,性格陰險殘暴。可以說,由於既控制不住自己的獸慾,又有著與生俱來的兇殘本性,其實,他們在實施強姦又敢於予以先奸後殺,也已不惜並不畏踏上死路了……

最後,我們再參照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這種罪行的量刑。

其中,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可知,對這等行為極度卑鄙,手段萬分殘忍的殺人犯;對這種影響極其惡劣,民憤特別巨大的兇殺案,能有不判處罪犯死刑的可能嗎?

對這種惡魔,必須是、也必然要——殺無赦!


偶來三徑


鄭州空姐的案件罪犯已經自殺了,所以判處不判處死刑,對於鄭州空姐案影響已經不大了。而且從法律角度來看,罪犯已經自殺,再去宣判死刑也顯得法律冷酷無情。但是溫州樂清女孩這個案件,殺害女孩的犯罪分子必須判處死刑,理由如下:

1.犯罪分子不止一次表現出犯罪意圖,之前想侵犯一個女孩,最終女孩下車逃跑。

2.犯罪分子故意殺害女孩,沒有自首情節。

3.犯罪分子先強姦了女孩,然後又殺害女孩,拋屍山崖。手段殘忍,性質惡劣。

4.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發了廣大群眾的關注,造成的社會影響力極大。

綜上所述,犯罪分子手段殘忍,無悔罪自首,數罪併罰,極有可能會判處死刑。

關於此事,您認為殺害樂清女孩的犯罪分子應該會判處死刑嗎?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兩個漂亮的女孩,都是20出頭的年紀,在花一樣的年齡,因為搭乘了滴滴的順風車,就此走上了人生的不歸路,而且還死前還慘遭侵害,兇手的獸行令人髮指,滴滴的安全保障令人感到憤怒和失望……

因為明知自己的罪行終究會暴露,所以殺害鄭州空姐的順風車司機選擇了畏罪自殺,結束了骯髒罪責的一生。如果他不這樣做,等待他的也是死刑,真是太便宜他了!

殺害樂清女孩趙某的兇手鍾某,在作案後曾打電話給其母親,一邊哭,一邊一五一十說了自己殺人的事。他以為還是小時候,犯了錯,只要有父母撐腰,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起來,太陽還是新的。所以看其被抓捕歸案的視頻,他當晚睡的不錯,被抓時一臉平靜。

鍾某的主觀惡性很深,案發前一天,他就準備作案,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第二天,他在侵害趙某後,將其殺害,應該構成兩罪,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兩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鍾某數罪併發,社會危害性大,造成的影響非常惡劣,且無從輕或減輕的情節,為了震懾潛在的犯罪分子,警醒世人,鍾某的死刑是必然的!


打虎拍蠅


鄭州殺害空姐的混賬已經自殺,讓他到地獄懺悔去吧。

溫州樂清這個兇手,我個人覺得多半會判處死刑,理由如下:



強姦後殺死受害人的,是一個犯罪行為造成兩個罪名,可以實施數罪併罰,最高的判罰是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由此可見,殺害樂清女孩的兇手,不但有預謀、有計劃的實施犯罪,並且手段極其惡劣,社會影響太大,最終導致女孩死亡。

還有就是,兇手目前也沒拿出補償方案,沒機會獲得家屬諒解,獲得輕判的條件太欠缺了……

如此惡劣之徒,不判死刑留你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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