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收集的個人數據比Facebook還多 爲何沒人罵它?

谷歌收集的個人數據比Facebook還多 為何沒人罵它?

谷歌公司

鳳凰網科技訊 據《華爾街日報》北京時間4月23日報道,《華爾街日報》科技專欄作家克里斯托弗·米姆斯(Christopher Mims)週日撰文稱,Facebook因為數據洩露醜聞飽受批評。然而,從個人數據收集來講,谷歌的做法都比Facebook更嚴重,前者收集的信息量、範圍都超過了後者,而且也是在用戶不知情或者沒有獲得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的。文章指出,谷歌Android系統協助企業收集用戶數據,也需要在數據被不當使用時負有一定責任。相比之下,蘋果的iOS系統就不會授予應用這麼高的權限,限制企業背地裡收集用戶數據。

以下是文章全文:

近期,Facebook收集個人數據引發的爭議催生出了這麼一種見解:網絡廣告行業可能對我們的隱私和身心健康有害。

儘管Facebook成為千夫所指的對象並不委屈,但是這不能說明一切。如果人們只是擔心企業可能會在用戶不知情或者沒有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收集部分個人數據,那麼谷歌公司從多個指標來衡量都是一個遠遠更大的威脅:收集的信息量、追蹤的範圍以及人們在其網站和應用上花費的時間。

新出臺的監管規定,尤其是歐洲的新隱私法,將要求谷歌和其他公司披露更多信息,向用戶徵求更多許可。有了這一選擇,許多人在權衡是否為服務提供個人數據時可能更放心。不過,目前為止,很少人知道我們的數據被收集和使用的程度。

“這是一個系統性問題,不只限於Facebook,”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計算機科學家和助理教授阿爾文德·納拉亞南(Arvind Narayanan)表示。他指出,更大的問題是,這些公司的商業模式本身就是在侵犯隱私。

谷歌如何收集數據?

美國國會議員和其他人都向Facebook詢問過所謂的“影子賬號” (shadow profiles),也就是Facebook從沒有其賬號的人身上收集的數據。Facebook沒有使用影子賬號這一術語,但是確實在追蹤用戶。

谷歌收集的個人數據比Facebook還多 為何沒人罵它?

谷歌CEO皮查伊

消費者隱私公司TrackOff CEO錢德勒·吉文斯(Chandler Givens)稱,谷歌很可能也有影子賬號,而且追蹤的非用戶數量至少和Facebook一樣多。谷歌允許任何人退出定向廣告項目,不管他們是否有谷歌賬號。但是,和Facebook一樣,谷歌依舊會收集你的數據。

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服務無疑是互聯網最受歡迎的分析平臺。它被用於了大約半數美國大公司的網站中,覆蓋了大約3000萬個至5000萬個網站。不管你是否已經登錄,谷歌分析都會追蹤你。

與此同時,逾10億谷歌用戶被以更多方式追蹤。2016年,谷歌改變了服務條款,允許它把追蹤到的信息和廣告數據與來自谷歌賬號的個人識別信息合併。谷歌使用我們的瀏覽和搜索歷史,已安裝應用,年齡和性別等個人信息,這些數據來自其自主分析平臺和其他來源,例如現實生活中我們在哪裡購物。谷歌稱,它不會使用來自“敏感類別”的信息,例如種族、宗教、性取向或健康。由於谷歌使用的是跨設備追蹤技術,所以不管用戶在哪款設備上登錄,他們都能發現用戶。

這就是谷歌和Facebook為何能主導網絡廣告行業的原因。通過把海量個人數據導入最新人工智能技術中,他們能夠確定我們到底是誰,在哪裡,不管我們是否主動公佈了自己的信息。

藉助自身在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谷歌的數據收集有過之而無不及。美國有多達4000個數據中介商(data brokers),他們對我們瞭如指掌,知道我們是否懷孕、離婚或者試圖減肥。谷歌與其中的部分數據中介商展開直接合作,但是會對他們進行審查,防止他們基於敏感信息鎖定用戶。

儘管數據中介商可以向保險公司、僱主以及其他任何感興趣的人銷售這些信息,但是他們的許多客戶都是營銷商,後者還需要另外一項技術的幫忙——谷歌人工智能,該技術可以向“類似受眾”投放廣告。

Android協助企業收集數據

藉助全球20億活躍Android移動設備,谷歌還是數據收集行為的最大推動者。美國東北大學法律和計算科學教授伍德羅·哈茨格(Woodrow Hartzog)稱,由於谷歌Android系統幫助企業收集我們的數據,當大量數據被不當使用時,谷歌也要負一定責任。

一個很好說明Android幫助企業收集個人數據的例子,就是Facebook不斷收集Android用戶通話和短信歷史的方式。相比之下,Facebook從未在蘋果公司的iPhone上獲得如此高的訪問權限,後者的iOS系統旨在降低企業在暗地裡收集數據的權限。Android系統往往會允許應用向用戶請求獲取豐富數據,但是並未同時就這些數據可能如何被使用發出警告。

谷歌收集的個人數據比Facebook還多 為何沒人罵它?

谷歌利用Android系統協助企業收集數據

要想讓應用在谷歌Android商店上架,開發者必須同意只請求獲取所需要的信息。但是,谷歌並未阻止開發者把“需要”的數據用於其他目的。設計師把營銷商和開發者欺騙、誤導我們放棄自己數據的方式稱之為“黑暗模式”(dark patterns),後者是一種利用我們認知上存在的不足和限制的策略。

谷歌禁止開發者為獲取用戶數據發出欺詐性請求,例如隱藏退出按鈕等。現在的問題是谷歌是否在這方面做得足夠徹底。然而,谷歌自身使用黑暗模式來讓人們在發郵件或瀏覽網頁時轉用自主應用。

Android版Gmail用戶將不斷被要求允許應用訪問設備的攝像頭和麥克風,直到他們點擊同意。同樣地,在Android系統中,谷歌地圖也要求用戶打開他們的位置服務,對於一款地圖服務來說當然合理,但是這麼做同時也會被用於投放基於地理位置的定向廣告。

新的歐盟隱私法將迫使企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普通用戶解釋,他們會收集用戶的哪些數據,如何使用這些數據。但是,在許多情況下,谷歌會把獲得數據收集許可的責任推給廣告商。

谷歌需要承擔責任嗎?

谷歌似乎已經知道其商業模式中固有的問題。谷歌反對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認為這項法案模糊,不切實際。加州隱私法案會授予消費者三項基本保護權:有權告知企業不能分享或銷售你的個人信息、有權知道你的數據被分享或賣給了誰,有權知道你的服務提供商正在保護你的信息。就連Facebook也不再反對這項法案。

解決方案可能很簡單:開發更好的工具讓用戶清楚地瞭解他們選擇加入的服務。如果獲得了清楚的選擇,許多用戶可能會對他們被分享的數據感到放心。但是,用戶也有可能選擇拒絕,這可能會影響谷歌的利潤。(編譯/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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