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痛批“孙杨带头违规还称小事,带了个坏头”,你怎么看?

杰哥谈球


安踏以赞助商的名义批评孙杨这才是开了一个坏头,是非功过体育局会有定论。

今天已经是孙杨的乱穿衣风波的第三天了,这件事现在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今天中国之声的微博也发布了一则微博:

游泳名将孙杨接连摘金,但因为领奖服事件被中国队赞助商安踏公司发声明称其‘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孙杨为国争光有功,但所有运动都要遵守规则,商业规则也是规则。领奖服事件可能无关国家利益,但作为明星运动员带头违规,还声称这是‘小事情不会影响我’,无疑是带了个坏头。

但是如果说孙杨带了一个坏头,那安踏用国家利益来批评孙杨这更是一个坏的头,这个影响不比孙杨不守规则影响小。


孙杨一方面是中国游泳队的队员另一方面又是国家体育局的运动员,国家队签约安踏游泳队签约361。这颁奖服穿谁的都不妥,穿安踏的衣服是符合国家队的规则,但是穿了361也是符合游泳队的规则。这里面的厉害关系不是一个孙杨可以把握的。


孙杨不守契约精神这是事实,但是是非功过都是由国家体育局来决定。一个赞助商不可以用国家名义去道德捆绑运动员,再者孙杨目前也恢复了正常的穿着,这件事最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交代。


家乡体育


我认为孙杨带头违规事件的恶劣性质要远远超过高铁霸座男孙赫占座行为,一方面全国上下对孙赫大加挞伐,而对孙杨却是一面姑息之词,其实两个事件的性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不遵守规则,挑战社会公秩良俗,但就有一些人认为孙杨夺得冠军了这是最重要的,也有指责安踏不该把自己的利益上升为国家利益高度,也有人认为安踏没有资格为孙杨违规事件定性。那么请问世界冠军就可以带头违规吗?大家就可以姑息他的行为吗?那要是世界冠军吸毒,嫖娼或者偷税漏税也一样可以姑息吗?那么可以理解称为战场上战功的人就可以打架斗殴不用入罪?经济建设有功的人贪污受贿就不必受党纪国法严惩?那些功劳远比孙杨更大的人可以我行我素任意而为?今天你可以带头违规,明天我可以厚脸皮霸占座位,后天我可以等老公堵着高铁门口不让开车,这样可以吗社会岂不是要乱套,如果那样的话同样同样也为国争光游泳队运动员宁泽涛冤不冤,红塔功臣褚时健冤不冤。有人会说孙杨没有违法,孙杨也跟361签订了合同,我们就事论事来说,孙杨队在领奖台上穿什么衣服是心知肚明的,否则就不会在第二天领奖时穿安踏的衣服,因为安踏才是国家队赞助商,在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的时候毫无疑问要履约义务,孙杨和361签订的是个人赞助合同,受益的是孙杨个人,孙杨完全可以在任何私人领域和任何个人时间穿戴361服饰,而不会受任何人约束,但孙杨利用国际赛场代表国家队参赛的场所为个人代言得厂商宣传不但违规,更涉嫌公器私用算得上是变相的贪污行为,肥的是他自己,损害的是国家和安踏的利益,难道这样的行为可以纵容吗,也有人说361也和游泳队签订赞助合同,孙杨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那么请问游泳队是不是国家各个体育队伍的一员,游泳队有资格和权利代替整个国家队穿自己代言的衣服吗?难道游泳队比乒乓球队更牛,难道孙杨的金牌含金量比别的运动员更高,为什么所有运动员都可以尊守而你孙杨不遵守,可以特立独行可以带头违规,若都像孙杨那样的话你可以传361,他可以穿李宁,我可以穿安踏,其他的队伍可以穿耐克和阿迪达斯,试问这样可以吗?同样道理西藏和新疆可以同他国家建交和缔约吗,不可以因为他们没有那个资格和法律赋予的地位,在国际比赛赛场上代表国家队参赛孙杨,游泳队履约国家队和安踏签订的协议义务天经地义毫无疑问,孙杨想为361代言获利那你以个人名义参赛去吧,我想丁俊晖和李娜以个人名义参赛也一样为国争光,他们为谁代言那是他们的自由,谁也无权干涉,有些人认为孙杨违规带头违规无可厚非,安踏谴责孙杨属于上纲上线大题小作,我们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际赛场无小事,有些事情要锱铢必较寸土必争,亚运会不但中国队参加,还有中国香港队,中国澳门队,还包括中国台北队,他们以什么名义参赛,升什么旗,奏什么歌都需中国政府同意奥委会都有严格规定,哪怕乱了一点都绝对不行,孙杨违规事件虽然达不到那个高度但是道理是相通的,在国际赛事上孙杨代表的不是个人是国家,该做什么事该说什么话该穿什么衣服他比谁都清楚,身为一个名人一个优秀运动员孙杨应该很好区分什么是个人利益什么是国家队利益,孙杨带头违规不但侵犯了国家队和安踏的正当权益,也会损害他的个人形象继而损害他代言的361利益,更损害了遵纪守法公序良俗的社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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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一直是游泳队赞助商,亚运会另加赞助商安踏,游泳队未通知或者未硬性规定运动员该穿哪个赞助商衣服领奖(以往都是穿361)。游泳队的错误,赔违约金。

2.安踏签的赞助合约里面只规定比赛过程中使用安踏产品,其他时间未规定必须穿安踏,安踏无理取闹。

3.游泳队有带队和监管人员(管理饮食,医疗,穿着等),监管人员未监管到位(未通知到位或者未检查穿着),孙杨无心犯错,处理监管人员和孙杨。

4.泳队规定和赞助合约指明领奖必须穿安踏,孙杨也接到通知,但是明知故犯,孙杨态度恶劣,必须接受处罚。游泳队必须赔偿赞助商安踏。

如果是前三种情况广大网民是不是有点过分?


精頭条


孙杨作为亚洲体育史,中国体育史,世界体育史上的一个代表人物,我们不可否认他对中国游泳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今年在亚运会上的领奖服风波,的却是他只顾了个人荣誉,而将国家荣誉抛在脑后。

在亚运会领奖服风波后,中国游泳队队长孙杨也在8月22日做出了回应,称:“这种对我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真的,小事情,不会影响我,”他的发言迎来了褒贬不一的评价,有人说孙杨维护自己利益没错,但更多的是批评的声音!

中国人民广播电台,官方微博也批评了孙杨的行为:“游泳名将孙杨接连摘金,但因为领奖服事件被中国队赞助商安踏公司发声明称其‘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孙杨为国争光有功,但所有运动都要遵守规则,商业规则也是规则。领奖服事件可能无关国家利益,但作为明星运动员带头违规,还声称这是‘小事情不会影响我’,无疑是带了个坏头。

如今孙杨是中国泳坛的领军人物,是中国游泳队的骄傲,他是许多年轻队员的学习榜样,他的许多行为都会被媒体放在显微镜下研究,希望他能做好表率作用!


杰哥谈球


运动员和国家队因为赞助商不同,合同有冲突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也不是国内独有,历来也就是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新闻看看就算了。孙杨这次的做法损害的是谁呢?国家游泳队和背后的官僚还有国家游泳队赞助商。反之损害的就是他自己的利益还有他自己赞助商的利益。有人说这算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首先国家游泳队和国家游泳队赞助商都不能等同于国家,就事论事没必要把高度提的那么高。我觉得可以说这样的做法确实个人利益在游泳队的集体利益之上了。但是,孙杨参赛本身难道不是争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在争取集体利益甚至可以说是为国争光?一个人取得了那么辉煌的成绩,就这样被一件领奖服给抹杀了?那些说什么缺孙杨一个不少,什么安踏会因为这种事大亏损甚至倒闭的,大家都不是傻子,这种话你自己哄哄自己也就算了,现在的实情就是,没了孙杨,中国队至少少了3金1银。至于安踏,你不能说安踏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别的赞助商的利益就是粪土,赞助商只是赞助对象不同,他们的利益都是品牌利益。而安踏确实利益受损,安踏叫叫屈,国家队罚点钱也就算了,安踏不可能因为这就大亏损,没必要闹的太大,至于群众,吃瓜就好,官媒更不应该参与进来


零一二三456


雅加达亚运会,孙杨是中国军团当之无愧的最大明星。可以说他是中国军团“亚运英雄”也不过,三天三夺金,而且每一枚含金量十足。尤其当颁奖旗横杆断落之后,他要求重新换杆重奏国歌重新升旗才领奖,他这一行为感动了无数国人。

不过,孙杨在亚运会期间制造的最大新闻不是三夺金牌、重升国旗,而是三拒中国军团领奖服合作方安踏。不是一拒,是三拒:第一次穿自己合作的某品牌,被批后第二次用红旗贴住安踏的标识,第三次用奖杯遮住安踏标识。一时间,批评声不绝于耳。

长期支持中国军团的安踏怒不可遏,愤怒之余于20日下午5点发布的一份“官方媒体声明”,内容如下:

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官方合作伙伴和中国奥委会的官方合作伙伴,安踏为中国运动员打造了领奖服,代表中国体育的精神风貌,代表中国运动员的风范。 按契约要求和国家代表队统一形象的要求,运动员在登上领奖台时必须统一着装官方领奖服。一件领奖服,不只是运动员成绩卓越的象征,更是一个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同一国家的运动员身着不同的领奖服登台,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和规则的尊重有重大影响。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我们相信中国代表团对于违纪违规的事件,将会有公正的严肃的处理决议。我们也坚信本届亚运会,“众志成城”领奖服将见证中国体育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时刻,将伴随中国健儿驰骋赛场为国争光。


笔者认为,此事孙杨理亏,既然披上国家队战袍,就代表国家,理应践诺国家队对外的各项规章制度。诚然,某品牌确实不离不弃帮助过孙杨个人不少,对孙杨个人也足够好,但可以以另一方式回报,实在不应该在举世注目下和团队赞助商翻脸。此次事件,相关四方都有责任,但孙杨最大。期待四方能心平气和处理好此事,以国家形象为重前提下适当平衡个人、团队利益。
(文/齐速)


中山文苑


体育赞助商的赞助问题,目前国内状况是:国家还没有关于体育赞助方面的立法出台。出现赞助纠纷后无法可依,纠纷各方各有各的道理。孙杨领奖穿衣服一事,凸现了赞助立法的紧迫性!

孙杨穿衣领奖一事,本来是很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孙应该按照体育局的规定,穿着国家队统一领奖服去领奖。而孙却没有穿统一的服装,此中反映出如下问题:

一 关于运动员领奖、出席重大活动等,国家有无关于着装的统一规定?此次亚运会又有无统一明文规定?运动员上台领奖,作为游泳运动队如何管理的?运动员上台前,其着装,穿戴,精神面貌,注意事项等,运动队有无专人检点?有无专人负责运动员出席重大场合的检点程序?如果没有,则是运动队的责任!如果有,为何运动员上台无统一着装?这里凸现的是管理问题。如果当时有人检点孙,而孙拒绝服从,这应该是孙的责任。如果没有人检点,那就是队里责任。

二 关于赞助商的利益如何保障。这里面涉及到安踏和361等多个赞助商的利益问题。目前国家并没有赞助商法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依靠体育局内部协调。这里就出现了问题,游泳场广告是361的,孙杨代理361广告,游泳队赞助商是361的;而国家局的赞助商是安踏,那么国家局是如何协调这些问题的。作为重大国际体育活动,在领奖,比赛,日常活动,重大活动等不同场合,国家,游泳队集体,孙杨个人之间是如何对所代理广告划分责、权、利的?有无明文规定?违反如何处罚?

这一系列问题是产生孙杨领奖穿衣服问题的根源;也是国家没有赞助商法律所造成的。


妙手文


国家利益是个好词,因为中国亚运代表团确实是代表国家。但请问赞助商的款项是拔付相应财政部门还是国家体育总局?如果是前者,那孙杨不该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如果是后者,体育总局收了钱要按合同办,那孙杨也收了钱凭什么不按合同办?何况这之前还有赞助商对他的不离不弃。这其实说穿了就是权贵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中国向来讲究个人服从集体,所以权力和组织的霸蛮被看作理所当然的,每一个个体在之中都是渺小和卑微的,是可以被随便牺牲和放弃的。所谓的国家利益必须是符合某个权力集团的利益,如果不是,不管你是否能为国争光,一律弃之如蔽屐,看看宁泽涛等案例就知道这样的道德绑架比比皆是,所以我对绝大多数脱籍的运动员是同情的。运动员是吃青春饭的,没有谁愿意退役以后摆地摊、当搓澡工,为自己的未来过得好一些去争取应得的合法的利益无可厚非。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附焉。我困惑的是,谁是皮,谁是毛?


语重心长话短说


这件事都是魏公公之流当道造成的,领奖服上打广告,钱他们收了到底有多少能分下去?安踏的钱给了他这帮货色,落到游泳队的有零头吗?

这就是游泳队默许孙杨的原因,因为游泳队的赞助费这么对年一直都是361 游泳队的惩成绩跟安踏有什么关系?孙杨外教的钱还不是361担着?

魏公公之流祸害完排球祸害乒乓球,现在还想祸害游泳队。孙杨说见怪不怪了,因为这是游泳队与那些魏公公之流的利益争斗,私底下多了去了。宁泽涛就是牺牲品。宁泽涛未过预选赛,澎湃新闻曝光连竞速泳裤都没有,而且当他还腹泻。明显被安排了。





科技圆周率


似乎现在很多人把契约精神说的很神圣,我也知道不该这么说,但契约只是一张纸,是商业行为,不是道德行为。违约就赔偿而已,就看你能不能承受违约的后果罢了!如果所谓契约精神真的那么神圣,那娱乐圈的那么多违约算什么,那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前撕毁的和平协议又算什么?别用一纸契约衡量一个人的道德,真正的国家荣誉是拿到金牌,不是穿什么衣服。纵观孙杨这些年的争议,除了无证驾驶的问题之外,其他都在可包容之内。当然,如果有人能够代表国家说一句,我们不在乎金牌!那就当我之前什么都没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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