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
有些人真是膽大包天
竟敢冒充紀委工作人員詐騙
腦子是個好東西
希望下面這個案例能讓大家引以為戒
不要輕易上了別人的“洋當”
魏某曾是一名廚師
2017年
魏某向受害人吳某謊稱
自己是平昌縣紀委監察局巡察二組的工作人員
能夠幫吳某處理其丈夫的違紀問題
接著
魏某還偽造了
平昌縣紀委監察局巡察二組的工作證
進一步騙取了吳某的信任後
魏某以幫助吳某處理
其丈夫違紀問題為由
騙取吳某現金10.5萬元
在此期間
又以幫吳某解凍房產為由
騙取吳某現金3萬元
以幫吳某爭取房產判決歸屬為由
騙取吳某現金3萬元
虛構自己需要借錢償還車貸為由
騙取吳某現金15萬元
虛構自己需要借錢給母親治病為由
騙取吳某現金2萬元
以上共計騙取吳某現金33.5萬元
該違法所得均用於
魏某的日常消費、償還債務等
案件審理期間
被告人家屬代其向受害人吳某退賠5萬元
並取得吳某的書面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魏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
騙取他人錢財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為打擊犯罪
維護國家機關的權威
保障受害人合法權益
判處魏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
並處罰金3萬元
責令被告人魏某
退賠受害人吳某28.5萬元
來源/巴中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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