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沒有選擇安踏領獎服,這是違約行爲嗎?冠軍和合同契約你覺得哪個更重要?

優品街


大概沒多少人能想到,擅長在泳池中掀起浪花的孫楊在領獎臺上同樣能拿激起這麼大的反響。

8月19日晚,雅加達亞運會的游泳首日比賽,孫楊不出意外地在男子200米自由泳決賽中獲得金牌,不過在賽後頒獎時,他的身上發生了兩件輿論態度截然相反的事情:首先是看到升起的五星紅旗突然掉下,他馬上提出重新升旗,維護國家榮譽,自然是備受好評;接下來,他身上的領獎服就在身邊獲得銅牌的隊友季新傑映襯出了不同——孫楊穿的是個人贊助商361度的服裝,而非中國亞運代表團指定的安踏領獎服。同一國家的運動員身著不同的領獎服登臺,這在亞運會的歷史上聞所未聞。

其實類似的“個人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的事情非常多見,但將矛盾如此直接而強烈地公開化,孫楊的行為在中國體育歷史上大概只有2016年易建聯的“脫鞋門”可以相提並論。

最終可以看到的,是孫楊在8月21日男子800米自由泳奪冠後用五星紅旗把安踏的領獎服遮蓋得嚴嚴實實,還用小國旗貼紙遮擋了安踏的商標,可謂是“雙重保險”。這樣的行為不僅讓人想起1992年的巴塞羅那奧運會上,“籃球之神”喬丹用國旗遮擋領獎服商標的往事。

此時再來像安踏19日發表的聲明那樣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上譴責孫楊,未免過於幼稚。在商言商,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說話,誰也不比誰高尚。只是在一個“期待青天大老爺”理念根深蒂固的、“人治高於法治”的國度,契約精神的薄弱在一波又一波替孫楊洗地的人群中展露無遺。

體育項目是平等的,但體育項目的經濟效益發展是嚴重不平衡的。依靠安踏在熱門項目上投注的贊助資金,像舉重這樣冷門但能衝金的項目才能得到發展。當集體利益跟個人利益發生衝突時,孫楊固然可以我行我素,因為他就是中國游泳隊的王牌,但他身後還有很多不出名的金牌衝擊者需要集體資源的供養,無視他們顯然並不合適。

競技體育中,這樣的衝突永不停息。當中國球迷在指責CBA不像NBA那樣開放球員的“穿鞋權”,大概沒有多少人想到其實CBA球員的價值跟NBA的相去甚遠,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像易建聯和郭艾倫那樣獲得球鞋廠商的贊助裝備,還得靠花了大價錢贊助的李寧提供球鞋。同樣在美國,WNBA就規定沒有簽下代言的球員必須穿耐克或者AJ的球鞋。一個叫泰-楊的球員穿了李寧的韋德之道,於是被WNBA官方警告,直言“再犯就得罰款500美元”。

在平均收入達不到NBA十分之一的WNBA,這可算得上是很大一筆罰款了。事後,李寧的代言人韋德主動站出來,表示願意替她支付罰款,這件事情最終不了了之。

你看,競技體育的世界裡,還是資本口氣更硬。


籃圈之上


在雅加達亞運會的第一天奪冠後,孫楊沒有選擇穿安踏的領獎服領獎,安踏是中國體育代表團規定的同一領獎服,選擇的是自己的贊助商361度的領獎服。事實上,這確實是違反契約精神的行為,兩個中國運動員在領獎臺上代表不同利益,是體育史上都罕見的事情。

安踏所說的“傷害國家利益”所言非虛,現代奧林匹克運動中,贊助商利益就是國家利益,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頂級贊助商,贊助商和奧委會,體育代表團之間,是最簡單的市場買賣關係。贊助商付出高額贊助費,理應該獲得相應的權益。

在中國環境下,顯然是冠軍更重要。寧澤濤當年也行為贊助商的關係和國家隊衝突,中國游泳隊怎麼做的呢?把寧澤濤開除出國家隊。寧澤濤確實奪過冠軍,但論倚仗,中國游泳隊還有其他選擇。



這次孫楊的表現,在第二次登上領獎臺時,他用國旗蓋住了安踏的領獎服,而且用國旗小貼紙蓋住了安踏的logo,到了,這就是各方協商的結果,孫楊贏了,他是國家游泳隊倚仗的奪金點。

在世界環境下,合同契約更重要。NBA的贊助商是阿迪達斯時,勒布朗詹姆斯代言耐克,他的鞋子,甚至頭帶可以是耐克的,但是球衣,出場服必須穿阿迪的,這是契約精神。


早愛籃足


安踏和國家隊簽約,孫楊和361簽約,都是約,孫楊遵守361的約就不是契約精神了?這件事,最多就是孫楊違反了國家隊的規定,沒有服從國家隊的安排。現在安踏需要的不是發聲明買水軍掛熱搜扇輿論,而是遵守契約精神,去找國家隊要賠償啊,讓孫楊賠錢讓他退役,最有力的應該是法院起訴,一天到晚在網上叭叭叭的有啥用。背後捅刀子的,真不是玩意兒。

自始至終沒有人說過孫楊沒有錯,指出錯誤來孫楊也改了,後邊穿的就是安踏的服裝啊,有什麼問題嗎?運動員贏了披國旗,有毛病嘛?

再說一次我的觀點,現在安踏需要的不是發聲明買水軍掛熱搜扇輿論,而是遵守契約精神,去找國家隊要賠償啊,讓孫楊賠錢讓他退役,最有力的應該是法院起訴,一天到晚在網上叭叭叭的有啥用。

現在影響這麼嚴重,沒有資本運作我都不相信,一天幾個熱搜,不管是安踏還是361,都不是什麼好貨,孫楊被當成棋子,用完就會扔,這也是中國體育運動的現狀。

孫楊這一次違反紀律,違反紀律當然要懲罰,但是安踏上綱上線,就差說孫楊是漢奸了,這也是有目共睹的,而且比賽期間就連發聲明,熱搜不斷,眾口鑠金,毀人前程,實在是讓人看不過去。而且直接的合同方又不是孫楊,第一個應該去找的是國家隊,國家隊去找孫楊,安踏越俎代庖,手伸過了。

總的來說,孫楊違反遊戲規則,應受到處罰。安踏發聲明時機、內容有誤,應該去找國家隊去協商解決。裡邊所有的商業運作讓人噁心。


啥玩意名都存在了


搞營銷的賬號就算了吧,人心都有一杆秤,是非對錯都心裡有數,孫楊是運動員,他的工作就是為國爭光獲得榮譽多拿金牌,就這麼簡單,他做的咋樣不瞎都看得出來,沒什麼好指責的。

至於賽場外的金錢利益問題,安踏當初找誰籤的協議就找誰去理論,別拿大帽子壓人你們代表不了國家,也代表不了人民,我只知道在這麼關鍵的時候你們搞這一手,只會影響到孫楊的發揮,影響他為國爭光拿更多的獎牌。

運動員流汗流淚甚至流血,為國家獲得了榮譽,對的起國家的培養,廣告代言之類的商業活動,也給泳協之類的部門提供大量的提成,但相關部門也不要吃相太難看,做的太過分,就像當年姚明,一邊為國家隊出成績,一邊要把在NBA賺的錢分一半給籃協,名為培養費,每年幾千萬美金的收入,賺翻了吧,真不知道你們這些部門到底是經濟公司,還是為國家培養運動員的,

成績也要,錢也要,不榨乾淨運動員不算完,不聽話就各種藉口打壓,還恬不知恥打著國家的大旗來為自己抓錢當藉口,國家讓你們天天弄廣告搞代言了嗎?

想想當年的李娜和前一段時間的寧澤濤,現在準備再來個孫楊嗎?搞體育的不以成績榮譽論英雄,而是看誰賺的多,不同意霸王條款,就打壓甚至封殺,這都是些什麼玩意?

最後我想對那些動不動就說什麼國家培養你,你就該如何如何的人說,你們是不是傻?首先這些只知道摟錢的有關單位代表不了國家,其次他們為什麼培養孫楊,而不是去培養路邊吃不上飯的乞丐?還不是因為孫楊有天賦,能給他們出成績,能幫他們升官發財出榮譽出政績。

孫楊這些年的成績,對的起他們的培養,帶來的廣告效益給的各種提成,更對得起所謂的培養費,如果泳協和有關單這麼想賺錢,那我建議你們別掛國家的牌子,打國家的旗號,乾脆就直接開個經紀公司,按合同辦事,把錢賺到明處,別整天掛著羊頭賣狗肉,就大大方方去賺錢就完了。


風輕揚194917111


這事還真遇到了,最近看了很多帖子,我覺得這是中國部分體育產業職業化不足所導致的問題!再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這個事件定性來說,與愛國無關,屬於商業糾紛範疇。所以不要誇大問題性質。

體育運動員應該具備基本素養:良好的競技狀態,積極的競技精神,正確的契約精神!體育傳達的是奮發向上,以身作則,鍥而不捨的精神力量,影響我們在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有事情都要有規矩,這樣才可以成為社會!

作為孫楊的這個事件,雙方都有問題,我覺得他在職業運動員的做法上,是有問題的。

首先,安踏單方面通過輿論的方式,強加愛國言論,這個有些誇大了!安踏你是溝通失敗了,還代表團不理你,你才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申述?你的方式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

第二,從國際慣例和大部分合約上來看,官方贊助品牌在一些指定場所是要由於個人品牌的。例如nba比賽現場,當個人贊助品牌和官方指定的有衝突的時候,你敢用個人贊助的品牌,你就等著重罰吧!而且國家隊領獎隊服從來都是統一,贊助商logo也都是一致的,第一次見到衣服可以穿不一樣。如果有問題,要提前溝通處理清楚。專業性有待改進加強!

第三,官方要在第一時間回應處理結果啊,實效性很重要,不能任由事情發酵擴大。作為主管部門,要秉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來處理。搞了這麼多年的職業化,這點危機公關能力要有的!

第四,運動員自身要有合同與契約精神,要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隨著運動員也開始商業價值化,整個團隊要協助運動員出成績,還要協助完成相應的公關事務。如果把第二場領獎中,披國旗本身沒問題,但是披國旗來作為擋箭牌來應對此次危機公關的話,我覺得是一個贊助企業和運動員雙輸的解決方案!

總之,在我們現在從體制體育向職業化改革過程中,各種各樣阻礙發展的的問題肯定少不了!道路還很長,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制定有效的政策,從長遠規劃、發展,少一些拔苗助長似的為追求短期成績而做的短利行為!


噴子看天下


繼雅加達亞運會開幕以來,中國游泳名將孫楊,便一直處於霸屏的狀態。在200米自由泳的決賽上,孫楊輕鬆取勝,這也是孫楊首次在亞運會上拿到200自由泳的冠軍。“怎麼說呢,200、400、800、1500都拿過了,這一刻等了8年,事不過三,我彌補了遺憾,我從整體狀態來看很不錯。我這段時間中長距離練得多,整體感覺不如去年,但還是把訓練水平發揮出來了。”激動的孫楊用奪金後的淚水再一次俘獲了億萬觀眾的心。而頒獎典禮的小插曲,又將孫楊推到了民族英雄,道德體育巔峰的高度上!

可媒體,大眾就喜愛雞蛋裡挑骨頭,看不慣別人的好。無論孫楊的冠軍含金量多高、無論國旗事件精神多可貴,孫楊的領獎服卻成了主角,上了頭條!國家游泳隊的贊助商是安踏,也就意味著孫楊理應穿著安踏贊助的領獎服登臺領獎,但孫楊的個人品牌代言是361°,就商業個人角度理應穿著361°登臺領獎。從畫面上很清楚的看到孫楊與第三名的衣服不一樣,前者361°後者安踏贊助!


這一下,361°與安踏的戰爭瞬間點燃,品牌之爭卻讓國家英雄當替罪羊!憤怒的安踏發聲明譴責孫楊:一件領獎服,不只是運動員成績卓越的象徵,更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同一國家的運動員身著不同的領獎服登臺,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和規則的尊重有重大影響。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小編我也是頭一次聽說一件衣服可以升級到國家利益國家形象上,而且,同是國家品牌,骨肉同胞,卻要拿為國爭光的英雄當槍,安踏的小心眼著實令人噁心!

就這樣,金牌、捍衛國旗尊嚴的孫楊被安踏狠狠的擺了一道,民族英雄也淪為名族恥辱。可孫楊也畢竟是見過大場面的老將了。在領取個人本屆亞運會第二枚金牌的時候,孫楊效仿了92年巴薩羅那奧運會上夢一隊喬丹的做法,穿回國家贊助的安踏頒獎服,並用五星國旗擋住了安踏的標誌,這一做法,不僅堵住了安踏的嘴,也維護了361°!彰顯情商高的孫楊,圈粉無數的同時,也順順利利的站在了領獎臺上,領取了個人本屆亞運會的第二枚金牌!

很簡單的一個合同未履行的商業行為,硬生生的被拔高到國家利益、民族形象這樣的高度。安踏的小心眼,也映射出了孫楊的大智慧。在這裡我想說,運動員,本就是為國效力爭光的同時,換取個人榮譽和個人財富,雖說體育與商業不可分,甚至在如今的競技體育,商業甚至要高於體育,但商業談的是錢,而體育講的是道德精神,拿一個運動員穿衣問題,將其抨擊,放到國家利益民族形象上,實在是商業的道德綁架。在此,也希望在雅加達的孫楊再創佳績,也希望體育總局可以儘快解決贊助商與球員之間的問題,讓運動員可以再更舒適的環境下為國爭光!




侃大汪


運動員平時消耗了大量的國家資源,所以他們努力訓練也是天經地義的,為國爭光是他們的本分。

不可否認的是運動員得到了獎牌最大的收益者是他們自己。

當一個運動員享受著國家提供給他的訓練資源時就必須接受國家對他的職業安排,更何況是在國際賽事上呢?

網球李娜沒有使用國家資源訓練而是自費訓練,當她代表國家出賽時也是聽從國家安排。

個人的成就相對於國家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每個人要擺好自己的位置。一個人吃飯砸鍋人品堪憂。就此次事件來說一他沒有情商,二沒有契約精神,三他心胸狹窄,國旗成了他報復安踏的遮羞布。游泳成了他斂財的工具。

我們在此次亞運會上看到了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傻大個,一個呲牙必報的小人,一個沒有胸懷的吃奶男孩。

好女孩們記住,這樣的“男人”怎麼能夠託付終身呢?






重型裝甲集團軍


孫楊終於開始履行合同約定,終於穿上安踏領獎服了。這個鬧劇折騰幾天,終於以孫楊的妥協而告一段落。但這個事還沒有完,我估計亞運會結束,還會有說道的,尤其這種違反契約精神,這是一個國家的形象和臉面問題,不能不重視。

孫楊三次領獎服的變遷,折射出中國體育太多的問題了。 孫楊牽著不走打著走,現在終於變成正常人了,被打醒了吧。該醒的還有體育代表團,暴露出管理的巨大問題。



知錯就改,還是要鼓勵。但改正錯誤只是態度問題,不等於錯誤就糊弄過去了,批評處分檢討還是要有的。

再多說一句:我們要一分為二看問題,得金牌要鼓勵,要獎勵,犯錯誤要批評要懲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
一個再優秀的運動員,早晚都會退役,而中國從來就不缺乏優秀的運動員,而中國體育也絕不是靠有本事的特殊運動員支撐,這是自然規律。我們缺少的是契約精神,而這種精神會影響萬世,永遠不會退役!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契約精神,我們不需要特殊運動員,尤其不需要壞榜樣。


韓東言


原因就是因為孫楊想擴大自己贊助商的利益,自己是該品牌的最大牌代言人,在該品牌贊助的亞運會上,自己還穿著別的品牌服裝,顯然是不能讓這個品牌接受的。隨後,就有了孫楊的那一幕,這一次實際上也是拼了,冒著被處罰的危險啊!此時,孫楊一定是得到了某種承諾,如果處罰那有人買單。

實際上,孫楊的這件事是遭黑的。畢竟契約精神,你孫楊違反了。你有個人贊助商不假,這是可以的,但在特定的場合你必須和要服從集體利益。C羅和梅西大牌不,耐克代言人C羅,俱樂部卻必須穿著阿迪達斯的球衣。

梅西是阿迪的代言人,俱樂部必須穿著耐克的球衣。如果像孫楊這樣遮遮掩掩,他們豈不是要被累死了。孫楊的這一齣戲,可以算作是一出宮心大戲。感覺啊,與現在熱播的清朝宮廷戲差不多啊! 在21日晚男子400米自由泳頒獎儀式後,裹著國旗的孫楊在賽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不過他的回答讓你有點莫名其妙了:“這種對我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真的,小事情,不會影響我。”見怪不怪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他說的是自己對於外界的批評見怪不怪了?還是因為自己經常犯錯,見怪不怪了?單項上已經三金到手,還剩1500米自由泳的艱鉅挑戰在等著他。孫楊透露:“可以回去先休息一天再說,明天上午教練也給我休息,回去還要做治療。也算鬆一口氣吧,前面連著的魔鬼賽程比完了。”


球哄哄


孫楊,多麼響亮的名字!我多少次在屏幕前為你高興!為你驕傲!為你激動!為你把手拍紅!

在這次雅加達奧運會領獎臺上,孫楊沒有選擇穿安踏的領獎服領獎,安踏是中國體育代表團規定的同一領獎服,選擇的是自己的贊助商361度的領獎服。

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頂級贊助商,贊助商和奧委會,體育代表團之間,是最簡單的市場買賣關係。贊助商付出高額贊助費,理應該獲得相應的權益。

孫楊,你得了金牌,為國家掙得了榮譽,有你很大的付出,但是國家付出更多,安踏作為中國代表團的頂級贊助商付出很大,何況,穿安達領獎衣是國家規定的,是和安達有契約的。雖然你得了金牌,可是你違反國家規定,不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違反契約的行為已經讓你的金牌上退了色。

在第二次登上領獎臺時,你用國旗蓋住了安踏的領獎服(這也沒什麼),可你有意用國旗小貼紙蓋住了安踏的logo,你的這個行為更讓金牌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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