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箱變是否需要設置SPD

(1)根據GB50343-2012第5.4.3條的內容,電源引入的總配電箱處的SPD將洩放大部分的雷電流(80%以上的雷電流),最後一級SPD的有效電壓保護水平應小於設備的耐衝擊電壓值。各級SPD的協調配合需要滿足能量配合要求,即各級SPD應正常工作,且不應超過其最大能量耐受值,該能量取決於波形和試驗類別,最好由製造廠家提供。

(2)以室外箱變為例,假設箱變的電力電源引入設有外部防雷裝置(LPS)的建築物內:①建築物內的電氣和電子系統,可能承受室外箱變及其線路遭受雷擊(S3損害源)的閃電電湧侵入危害,同時,建築物本體還可能遭受雷擊(S1損害源)時的地電位反擊。

室外箱變是否需要設置SPD

按照GB50057-2010,通常可只需要考慮更嚴酷的地電位反擊危害,在建築物低壓線路引入處選擇Ⅰ級試驗的SPD。

②根據電阻耦合原理,雷擊建築物的全部雷電流在建築物的地和遠方箱變的地之間分流,其中相當一部分雷電流流入電源系統,由遠方箱變的地洩流。

箱變的低壓線路處也應選擇I級試驗的S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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