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力推动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流程,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该《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开展治超联合执法。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的出台,将有力助推我省治超工作迈入新常态。

江西全力推动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

路警联合执法

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记者注意到,该《方案》明确,对于地处省际,多条国、省道或重要县道交汇点,货物运输主通道、货车交通量较大的超限超载检测站,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驻站联合执法。 对于未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普通公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会商机制,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流动检测。对于故意绕行逃避检测或者短途超限超载运输情形严重的地区,要加大联合流动检测频次。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引导至超限超载检测站处理;距离超限超载检测站较远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具有条件停放车辆和卸载条件的超限超载检测点接受检查处罚。

江西全力推动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

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方案》称,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将按照《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要求,借鉴相关省份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推进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实施称重劝返工作,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经高速公路计重设备检测出的超限超载车辆,应将违法车辆信息推送给当地公路管理机构或超限超载检测站。公路管理机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推送的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路面查纠。

狠抓源头治超开展联合执

《方案》强调,各地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货源单位进行排查和梳理,全面掌握辖区内货物源头单位和货运源头单位的情况。对货运量大、车辆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煤炭、水泥、钢、采矿及加工(砂、石、土等)、货运场站、物流园等单位,要确定重点监管部门,鼓励货源单位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分期分批安装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并纳入治超信息平台监管,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上路。对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源单位,应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各级工信、质监部门要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非法改装的车辆出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级工商部门对本地区生产和销售拼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有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封。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发现拼装、非法改装情形的,要追踪车辆拼装、非法改装的源头,并将相关线索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货运企业加强行业监管,从严整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营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累计多次存在违法超限记录的货运车辆和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处理。

江西全力推动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

《方案》要求,在重要国省干线、货源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车辆回像等信息,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情况的监测。对经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监控设备检测提示,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未及时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通知、短信或者电话等方式告知货运车辆所有人,并可以依照《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将有关记录资料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在公路重点路段严格实施货运车辆靠右依次行驶,并在检测站点路段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联合管控普通公路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按有关道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的要求,间隔设置提示标志标牌,并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取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实现对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普通公路通行秩序的有效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信息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台和“信用交通”,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了解到,目前,我省南昌、宜春、新余等地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检测设施通过了省质检部门的检定,为下一步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撑。

江西全力推动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治超常态化

此外,《方案》指出,根据《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地方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责任主体责任的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共同向当地政府汇报治超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联合执法人员到位,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路警联勤联动执法。

同时,要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把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各地治超联合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治超联合执法组织实施不到位、“十不准”纪律落实不到位、考核不达标的市县,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各地要加大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为依托,通过座谈会、贴标语、拉横幅、印册子、发公告、致公开信、发手机短信等,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厂矿,大力宣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及时公布联合执法业务流程、行政处罚和检查清单等重点内容,鼓励社会公众加强对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联合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图文提供: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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