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交通局牵头开展“治超” 两家企业均领1.2万元罚单!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连日来,市交通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市安监局等部门,针对

石业和水泥厂等企业的运输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12月8日,两家企业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有超载车辆运输,均被开具1.2万元的罚单。

据了解,早在12月5日,该局在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安监局开展源头治超行动中就发现了华荗石业有限公司和蓝海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有效举措,防止超载车辆在该企业从事运输的违法行为。随即,执法队员便对对两家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该执法人员说,目前,市交通局已对两涉事企业下达整改内容及要求。要求两企业不得使用未取得市县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车辆进行运输,同时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市交通局给予两家企业均开出1.2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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