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每個人,你的社保將發生重大變化!

事关每个人,你的社保将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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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明確,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為何要推進這項改革?對勞動者將產生什麼影響?事關億萬職工切身權益,一起來了解!

事关每个人,你的社保将发生重大变化!

明年起,社保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20日在北京聯合動員部署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工作,確保明年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事关每个人,你的社保将发生重大变化!

《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事關十多億人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涉及各級政府、多個部門和十多億繳費人,情況複雜,任務重。

人社部公佈的《2017 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7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91548 萬人;

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17681 萬人;

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18784 萬人;

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22724 萬人;

全國參加生育保險人數為19300 萬人。

影響:職工社保權益更有保障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提高了徵繳力度,有利於將社會保險費基向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靠攏,解決長期存在的費基不實的問題。”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稅務部門的強制性也有助於落實《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對於欠繳社保費的罰則,規範市場主體的社保繳費行為。

通俗來說就是,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

在現實情況中,很多企業不會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

舉個例子,雖然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5000元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這樣一來,雖然當期你到手的工資會變多,但長遠來看,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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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你和單位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交社保。這樣一來,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依靠稅務部門長期形成的經驗豐富、強有力的徵收隊伍和系統,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範化,也將保證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影響:改革將結束社保費“分徵”局面

根據國務院1999年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2011年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徵收機構,只籠統提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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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統一規定的情形下,各省份的徵管模式也不一樣。如,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徵收。而根據媒體2016年底的統計,有20多個地方稅務部門實現了稅務機關代徵社保費。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各項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此舉結束了五項社會保險在不同地區分別由社保經辦部門和稅務部門徵收的局面,統一了徵收體系,結束了“分徵”的局面。

本期監製/風清

來源/工人日報

官網 http://www.aihui.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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