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開展專項整治 違規「大棚房」清零在即

8月21日,在自然資源部召開“大棚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媒體吹風會上,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負責人馬素蘭表示,自然資源部日前會同農村農業部對京津冀三地“大棚房”問題開展聯合督察。經初步排查,發現違法建設“大棚房”項目2799個,棚數3.6675萬個,涉及土地面積9869畝,購買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針對“大棚房”違法項目,各地近來出臺了多項政策,強調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實行動態清零。

馬素蘭介紹,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一是在農業園區或耕地上直接違法違規建設“私家莊園”;二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建房;三是違規改擴建大棚看護房。截至目前,三省(市)已拆除或整改“大棚房”項目1854個、棚數3.01萬個,涉及土地面積2697畝。

近年來,由於觀光農業、休閒農業的興起,一些鄉鎮、村裡打起了違建、違法使用“大棚房”的歪主意。與普通違建不同,“大棚房”是以建造正規農業大棚為掩護建設的違建項目,由於大棚表面有一層覆膜,在覆膜裡硬化耕地、蓋出違建,僅從外面無法發現藏在其中的違建,國土執法很難通過衛星拍攝等方式發現。

除了非法租售可獲得不菲的收益外,建設大棚本身還能獲得一筆補貼,因此不斷有人鋌而走險。如果農民自己種菜,每棟大棚年收入萬元左右,相比之下,“大棚房”的銷售收入要更加誘人。以北京為例,北京郊區“大棚房”租期一般為20-30年,每套價格從15萬-50萬元不等。

近日,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制定發佈了《大棚類設施農業項目違法違規用地整改標準》(以下簡稱《整改標準》)。關於大棚類設施農業項目,《整改標準》明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生產設施、附屬設施、配套設施建設,經營者必須按照備案範圍和內容使用土地,確保農地農用。嚴禁違法違規轉包、轉租或變相買賣行為。

兩部門初步調查指出,“大棚房”問題蔓延,危害嚴重。“大棚房”佔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農田,如不及時制止,將對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造成重大沖擊,背離國家農業扶持政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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